美國海軍第二型條約型重巡洋艦——“北安普敦”級重巡洋艦


“北安普敦”級重巡洋艦(Northampton-class)可以看做之前的薩科拉級重型巡洋艦的改進型。

1922年,五大海軍強國簽署《華盛頓限制海軍軍備條約》。依據這個條約,催生了一批排水量在1萬噸,裝備203毫米主炮的所謂“條約型巡洋艦”。1924年,美國國會依據《華盛頓條約》批准建造8艘這樣的巡洋艦。

但當時的美國沉溺於相信“條約的和平”,對海軍毫無熱情的第三任總統柯立芝只撥了2艘的款,建造了美國海軍第一種條約型重巡洋艦彭薩科拉級。

到l926年初,日本海軍在條約型巡洋艦建造勢頭上大大領先,不僅有4艘古鷹、青葉級,4艘妙高級也接近完工,另有妙高後續型也開始研製。

於是,美國也計劃在1927年度建造6艘彭薩科拉級的後繼巡洋艦以應對日本的挑戰。這就是北安普敦級巡洋艦。

最初希望將主炮數量修改為八門,增強抗打擊能力和載機數量。主炮的設計有三座三聯或四座雙聯裝兩種方案,都會導致前甲板、船體和幹舷的加大。

內部火控室也將由兩個增加到四個。最後四座雙聯的設計將導致艦體過於狹長,影響結構強度而採用了九門炮的設計方案。建造過程中一部分排水量被節省下來用於加強防護力,側舷裝甲被增加到7英寸以保護彈藥庫,但主機和炮塔裝甲只能防禦6英寸炮彈。

加裝了部分指揮設施使之能勝任艦隊旗艦的職責。雖然經過了精心的設計和削減,建成時仍然超過倫敦海軍條約對重巡洋艦1萬噸的限定。

在FY29計劃中通過了建造六艘北安普頓級重巡洋艦的決議,前三艘作為小隊旗艦,後三艘作為艦隊旗艦,用於防護的重量達1057噸。

動力部分、主副炮武裝與彭薩科拉級相同,最薄弱的環節是對空防禦,因為柯爾特開發的37mm高炮來不及裝備到本艦,此外還保留了兩座三聯裝魚雷發射管。

最後,對載機部分進行了調整,在後煙囪的周圍安裝了具備防爆功能的機棚,使飛機的操作更加方便,也保護脆弱的機械免遭本艦火炮射擊時的破壞。

機棚裡共可存儲四架水上飛機,還可在彈射器上攜帶兩架,但通常只會裝載四架飛機上艦——彈射器上的飛機往往是艦上最容易起火的物體。戰前進行的改造主要是增強了防空能力。

艦體由原先的平甲板型改為首樓船型,以增強防浪能力。通過將燃料由艦尾移到艦體中部機艙外側,使艦體的曲率減少。

艦尾部分延長3.7~6.1米,使結構增重160~200噸。同時,舵的位置也相應移動以改善操縱性能。由於認為新設計增加的重量多,於是採取了許多減輕結構重量的措施。

本級艦共6艘,分別是“北安普敦”號、“切斯特”號、“路易斯維爾”號、“芝加哥”號、“休斯敦”號、“奧古斯塔”號。

完工服役後,該級又進行了多項改進。1933年,聯合指揮校射系統被安裝到各艦上,Mk31用於203毫米主炮,Mk28用於127毫米副炮。同時還加裝了8挺12.7毫米高射機槍。

1936年9月,拆除了魚雷發射裝置。1938年,安裝防空指揮儀Mk19和一個立體測距儀的聯合裝置。1938~1939年增加4座127毫米副炮。

1940年起還有部分艦加裝76毫米高炮和4聯裝28毫米機關炮。1940年9月,“北安普敦”號、“切斯特”號和“芝加哥”號安裝了CXAM型雷達。1941年4月,“奧古斯塔”號安裝了新的CXAM-1型雷達天線。

1941年後,尤其是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後,4聯裝和雙聯裝40毫米“博福斯”炮、20毫米單管“厄利孔”炮取代了76毫米高炮、28毫米機關炮和12.7毫米高射機槍。

標準排水量9050噸,滿載排水量11602噸;艦長182.96米,寬20.14米,吃水4.98米;8臺White-Forster鍋爐,4臺 Parsons蒸汽輪機;最高航速32.5節;編制1100人。

3座三聯裝Mk9型55倍口徑203毫米主炮;8座單裝Mk13型25倍徑127毫米炮;6座四聯裝博福斯40毫米高射炮;2座單裝47毫米炮;8挺12.7毫米機槍;28門厄利孔20毫米高射炮;4架偵察機。

舷側裝甲帶:76毫米 甲板:25毫米 彈藥庫:51~95毫米 炮塔:19~6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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