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員合同能不能重新簽訂?

於無聲處聽春雷


可以的,但是操作起來還是有難度的,最關鍵的一點,就是雙方對未來的預測是否一致以及雙方的職業道德和誠信。

我們拿庫裡的2份合同來對比你就清楚了。

庫裡新秀期腳踝曾經受到非常嚴重的傷病,在13年新秀合同到期後,勇士還是毅然的選擇給庫裡開出了一份4年4400萬的合同。這個對於勇士來說是相當的冒險的,只是全世界都沒想到,這份合同最終變成了最廉價最超值的合同,我想庫裡也沒想到,因為這份合同期內,庫裡為勇士帶來了2座總冠軍獎盃。這份合同在13年7月份開始生效,17年6月結束,年薪千萬,沒有任何的球員和球隊選項,也就是說,合同結束後,庫裡想去哪就去哪,勇士也是愛籤就籤,不籤拉倒。但是庫裡的瘋狂表現,徹底震驚了勇士隊,也震驚了NBA。按題主的問題,庫裡在16年的時候是不是就可以把這份合同作廢,重新籤一份?其實是可以的,但是最終庫裡沒有提前簽約,而是等到17年成為自由球員後,再簽約2.01億的大合同,這一份同樣也是沒有任何球員和球隊選項,對球員和和球隊沒有任何的限制。

為什麼?庫裡的貢獻那麼大,表現那麼好,影響力那麼廣泛,勇士為什麼不和他提前1年續約,難道勇士不怕別的球隊挖走庫裡嗎?

這其中有2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一是雙方的相互信任,二是勇士要籤杜蘭特,為了用最少的錢(不交奢侈稅),庫裡並沒有提前續約球隊,因為一旦提前一年續約,庫裡的工資肯定不止1000萬,絕對超3000萬,這樣勇士要籤杜蘭特(1+1合同),又要留下伊戈達拉和利文斯頓,不是說勇士沒錢,而是要花太多了,庫裡投桃報李(4400萬)。

風險有沒有?當然有,但是勇士賭贏了。你要說NBA是商業聯盟,是生意場,沒有人情味,那麼庫裡(還有老司機)就生動的給大家樹立了榜樣。

 

那麼有沒有反例呢?反例就多了,最出名的就是詹姆斯和騎士的鬧劇了。詹姆斯合同快到期了,騎士想和他提前一年續簽,詹姆斯不答應,大家都想著克利夫蘭是詹姆斯的故鄉,騎士有100條理由可以留下詹姆斯,但是結果是著名的決定一和決定二事件,騎士的運氣不像勇士那麼好,騎士是雞飛蛋打一場空,什麼都沒撈到。詹姆斯也好不到哪裡去,雖然有總冠軍黃袍加身,但是也引來了無數的罵名,到現在也還沒有洗白,名聲徹底搞臭了。

當然,受傷的還有熱火。






橫彩就手


法律上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在廢除合同之前,任何一方的續約承諾都不被法律認可。所以,實際上幾乎沒有這樣的操作。

比如說,保羅還有3年1億的合同,他和火箭都同意終止這份合同,重新簽約為3年6000萬。那麼,第一步是解除原來合同。之後法律上保羅就是完全自由球員了,還丟掉了鳥權,這個時候任何球隊都可以報價,如果比火箭的價碼高,保羅完全可以籤,真實的例子是布澤爾承諾留隊,於是球隊選擇“放棄”他第四年的新秀合同,轉而籤長約,可爵士給的錢更多,於是騎士就虧了。

另一種就是球隊後悔,比如如果火箭突然發現同樣的錢可以籤庫裡,就不要保羅了,而保羅已經解約,在法律上完全不是火箭員工了,他就白白丟掉了一個大合同。

所以,在雙方難以達成互信之前,這只是一個君子協定,雙方都要冒很大風險,所以乾脆還是老老實實的履行合同比較好


風雨無阻wind


首先 ,現在NBA沒有年限超過六年的合同,如果是比較長的合同是不能離開的, 除非交易,或者該球員沒有人願意接受 可以和球隊尋求買斷 但是該球員的工資會以每年非常低的價格計入工資帽,詹姆斯與騎士簽下的不是4年合同,而是1+1合同,第二年有球員選項(球員選項:該球員可以選擇與球隊簽約或者不簽約),所以詹姆斯第二年選擇跳出合同,簽約洛杉磯~!


籃球Time


實際操作中,不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