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開展紀律執行情況“回頭看” 責令清退違規資金5.4萬元

原標題:竹溪:“回頭督查”防處分“打折”

“你鎮幹部譚某某被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了,當年為什麼還領取了黨建先進單位獎?請你們在半個月之內說明情況、整改到位。”日前,竹溪縣紀委監委向匯灣鎮黨委反饋紀律處分決定執行的督查情況。

像這種邊“領”處分、邊領獎金的怪像,反映了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中的“打折”問題。而實際工作中,“一處了之、沒有下文”“處而不宣、執行寬軟”“處分到位、不觀後效”的現象並不鮮見。

為此,該縣展開了一次“拉網式”檢查,對黨的十八大以來辦結案件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回頭督查”。緊扣紀律處分決定宣佈和送達、執行、歸檔、工資調整、福利發放等重點,厲行“七查七看”,即查審理環節,看是否符合流程,籤批、記錄是否齊全;查處分文件,看違紀資金收繳是否規範;查執行卷宗,看告之內容是否到位、是否執行,年度考核登記表是否入卷;查黨紀處分(留查處分),看到期後是否恢復黨員權利;查政務處分(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看工資調整是否落實到位、工資批覆是否入卷,處分期到後符合解除條件的是否解除處分;查年終目標兌現,看受處分人員年終獎金、津貼兌現是否符合規定;查回訪教育,看在處分期內黨組織是否落實回訪教育主體責任。

目前,該縣已對421名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黨員、幹部的紀律處分執行情況進行了“回頭督查”。對因違紀受到處分被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的15名幹部在被否決年度領取黨建先進單位獎的問題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已責令清退違規領取的資金5.4萬元。

“紀律處分如果在執行中打折扣,就會削弱前期審查工作成效,懲戒作用也會削減,還會嚴重影響黨紀國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只有執行到位,紀律才能真正發力生威。”該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明安成說道。

為杜絕處分決定執行“打折”問題,下一步,該縣紀委監委將與縣委組織部、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探索建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定期對全縣黨紀政務處分執行情況開展跟蹤督查和專項檢查,對處分執行不到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違規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紀追責問責,確保紀律處分發揮應有的警示效應和懲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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