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永乡派出所解救野生保护动物

4月22日,延安市洛川县公安局永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果断处置,成功解救一只国家二级以上野生保护动物。

当日12时许,永乡派出所接到北头村村民报警,称在村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给村民造成恐慌。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只野生动物躲在村民杜某家院子的树上,周围群众表示此前并未见过此动物。经走访得知,该野生动物于凌晨进入杜某家院子,被杜某家的狗追赶至树上。随后,民警和村干部联系了森林公安。森林公安到达现场后,经专业人员对该野生动物进行辨认,确定该野生动物为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以上野生保护动物。13时50分许,民警成功将果子狸解救,并放归大自然。(王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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