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苦尋手機後續!星巴克:員工偷盜行為與公司無關

兩年前,

深圳市民江女士在福田購物公園

星巴克丟失了一部蘋果手機,

後來有人向其手機的

緊急聯繫人發來短信索要密碼,

稱要歸還手機中的資料,

但手機並不是他所偷。

讀創/深圳商報報道此事後,

星巴克顧客關懷中心

一員工聯繫江女士稱,

手機系星巴克兩名員工聯合偷盜,

雖屬上班時間所為,

但均系員工個人行為,

與企業無關。

深圳女子苦尋手機後續!星巴克:員工偷盜行為與公司無關

手機內有孩子出生珍貴視頻

2017年5月24日下午,江女士和朋友在福田區購物公園星巴克喝咖啡,在她站起坐下的瞬間,放在褲子口袋的手機不見了。發現手機不見,江女士立馬告知服務員,並撥打手機,發現已經關機。

江女士表示,手機被偷盜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她第二次撥打電話,手機就被關機了。

無奈之下,江女士在朋友的幫助下將手機遠程鎖機,並在手機上設置了緊急聯繫電話。

深圳女子苦尋手機後續!星巴克:員工偷盜行為與公司無關

手機丟失一個多星期後,江女士設置的緊急聯繫電話突然收到一條短信,向江女士索要開機密碼,稱方便歸還手機資料。

江女士告訴對方,其手機內含有她兒子出生兩年來的所有影像資料,並有重要聯繫人的電話、文件資料等,不方便透露開機密碼;並表示願意花一萬元購回丟失手機。江女士和對方多次交涉後,對方仍堅持詢要開機密碼,稱手機不是他所偷。

據瞭解,江女士丟失的是蘋果手機,如果沒有開機密碼啟動,手機就只是一塊“磚頭”,根本無法使用或轉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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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在今年4月8日迎來轉機。

8號當天,江女士再次撥打對方電話,並詢問其姓名。對方告知江女士,其姓名為李某東,雖然手機換了多個,但其手機號碼已經使用多年。在確定本人後,江女士向對方詢要丟失手機,對方再次將江女士手機號碼拉入手機黑名單。

讀創/商報記者聯繫李某東採訪核實情況,李某東表示正在上班,不方便接受採訪。隨後記者將採訪內容以短信方式發送,截至記者發稿前,對方仍未回覆。

星巴克:

員工上班時間偷盜行為與企業無關

4月30日,一位自稱是星巴克顧客關懷中心的男士致電江女士。該男士稱,經過公司調查,江女士手機系李某東和另外一名星巴克員工聯合偷盜,雖然屬上班時間偷盜,但均系員工個人行為。

星巴克員工上班時間的道德問題和偷竊行為,星巴克企業不負任何責任,也沒有辦法去規範,公司也沒義務協助顧客追回手機。

該星巴克門店一員工向江女士透露,李某東目前仍在該星巴克門店就職。江女士報警後,警方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已將兩名涉事人員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併到星巴克門店走訪,具體調查結果有待進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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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星巴克門店。

該名員工還表示,星巴克不會主動聯繫警方提供線索,如警方主動找上門,星巴克會全力配合調查。

江女士對該說法表示氣憤,她認為星巴克的管理存在嚴重缺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

“員工在星巴克上班才有可能接觸顧客,公司不嚴格規範員工行為,反而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觀點,實在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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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丟失手機一個星期內,江女士曾4次到星巴克門店前臺詢問是否有員工撿到顧客手機,並且留下聯繫方式,均未果。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聯繫該星巴克門店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會將情況反映給公關人員,但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律師說法:

盜竊行為,

由行為人自行承擔責任

江女士在採訪中強調,員工在星巴克上班才有可能接觸顧客,如在工作期間員工發生類似行為,企業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對此,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尹華筠認為,星巴克作為餐飲業的經營者,在合理限度範圍內有義務保障客戶的人身、財產安全。《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明文規定。但不等於經營者的義務可以無限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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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律師提到,大多數違法犯罪行為都是秘密進行,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企業對員工的管理主要是通過企業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來實現。主要手段表現為,訓戒、經濟制裁或解除勞動關係。

企業發現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舉報、配合調查等義務。《侵權責任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盜竊他人財物,顯然不是在執行工作任務,由行為人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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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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