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1起扶貧領域問題被普洱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近期,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景東1起扶貧領域問題被普洱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景谷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揚,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永平鎮人民政府掛職副鎮長陶勇,政務服務管理局科員、永平鎮雙龍村駐村工作隊長、第一書記佟興華因工作失職失責被查處。2018年,在景谷縣脫貧摘帽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關鍵時期,楊揚、陶勇、佟興華履行職責不到位,針對性開展強農惠農政策宣傳不到位;對群眾反映訴求處置答覆不嚴謹,排查組織化解農村矛盾糾紛不到位,工作失職失責,致使群眾不滿意,並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楊揚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陶勇、佟興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景東1起扶貧領域問題被普洱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瀾滄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駐雪林鄉大芒令村扶貧工作隊員朱江,工業園區黨委副書記、駐雪林鄉左都村扶貧工作隊員魏宇亮,工業園區黨委委員、駐雪林鄉大芒令村扶貧工作隊員王海雲因工作作風不實被問責。2018年,朱江、魏宇亮、王海雲在駐村扶貧工作期間,未嚴格履行《雲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辦法》關於“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及隊員吃住在村,每年在崗時間不少於200天(含因公出差)”的要求,搞“走讀式”“掛名式”駐村,實際駐村開展扶貧工作分別為23天、45天、13天,工作作風不嚴不實,三人分別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問責。

思茅區倚象鎮納吉村黨總支因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納吉村黨總支未能履行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管理村組幹部不到位,主動作為、帶頭示範作用差,團結幹事能力不足,工作責任心弱,對脫貧攻堅工作推進緩慢無措施,全村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納吉村黨總支被通報批評問責。

墨江縣民族文化工作隊工作人員、駐壩溜鎮老朱村脫貧攻堅工作隊員楊錢睿因失職失責被查處。楊錢睿作為駐村包組工作隊員,工作責任心不強,作風不實,不認真履行駐村包組工作職責,對其所包的村民小組社情、民情不瞭解、不掌握,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3月,楊錢睿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景東縣漫灣鎮林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芳、漫灣鎮保甸村龍潭小組組長李金樹因失職失責被問責。漫灣鎮林業服務中心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支付、使用跟蹤監管不到位,導致保甸村龍潭小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資金滯留、賬目混亂,群眾意見較大,造成不良影響。楊文芳、李金樹分別受到誡勉談話問責。

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以典型案例為警醒,認真對照,深入查找自身在脫貧攻堅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整改完善。一是要切實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特別是各級黨組織書記要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地區本部門的脫貧攻堅任務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好落實。二是各行業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一方面對各自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集中進行整改;另一方面要認真履行部門掛包責任,走訪幫扶要有成效;同時,各單位要加強對駐村工作隊員的日常監督管理,教育、支持駐村工作隊員安心駐村、認真工作。三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緊盯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監督責任,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問題,嚴查脫貧攻堅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以更加精準嚴肅的監督執紀問責,督促責任落實、任務落實。


景東1起扶貧領域問題被普洱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 編輯:李茜 編審:姚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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