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二次酒驾不当回事?平南这位司机就这么栽了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避免重犯相同的错误

但是下文的“主人公”并没有吸取教训

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警示】二次酒驾不当回事?平南这位司机就这么栽了

2019年5月6日晚,男子张某被平南交警送进拘留所,事因其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警示】二次酒驾不当回事?平南这位司机就这么栽了

2019年4月10日晚,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多个路段设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夜查行动,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1时许,在朝阳路乌江桥头路段卡点的执勤民警拦下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桂R89***号牌小轿车,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例行酒精吹气检测。经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已属饮酒驾驶。

【警示】二次酒驾不当回事?平南这位司机就这么栽了【警示】二次酒驾不当回事?平南这位司机就这么栽了

据驾驶人张某说,当晚他在朋友家中吃饭,期间喝了酒,随后又心存侥幸,冒险酒后驾驶。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张某并非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记录显示,他曾于2018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江门市,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此次张某的行为属于二次饮酒驾驶。

目前,张某被平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警示】二次酒驾不当回事?平南这位司机就这么栽了

交警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上路,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一直是交警蜀黍努力传达的理念,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切勿酒驾,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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