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自身也難保了


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自身也難保了


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自身也難保了

文山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幹警田江在個人檢討書裡寫道:

我作為一名警察,理應嚴守工作紀律,但自己仍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使用公安網絡系統幫助查詢其他公民的個人信息,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責。

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自身也難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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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8年3月12日,文山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幹警田江,受妻子表弟、惡勢力團伙成員朱某某之託,在未經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在《雲南省公安廳彩雲匯情報平臺》查詢了有關人員的個人信息並通過微信傳給朱某某用於追討高利貸債務,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2019年3月22日,田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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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紀者說】

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田江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人民警察,天職本是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一方安寧,但在人情關係面前,卻淪為惡勢力“保護傘”,完全背離了“守護神”的本職本色。在掃黑除惡鬥爭中,紀檢監察機關將充分發揮監督監察專責機關的作用,加強線索摸排,深挖徹查,“破網打傘”,不放過任何保護勢力。

編排:駱麗 審核:資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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