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强化农村环境整治


生态环境部强化农村环境整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期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国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完成2.5万个和2.1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十三五”期间新增13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总体目标。


今明两年,重点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紧密结合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做好编规划、定标准、建机制、树样板、做推广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依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202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二是强化措施衔接。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将厕所粪污治理作为重点,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排放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衔接。

三是制定排放标准。依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检查。

四是加快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污水管网、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五是完善运维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逐步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

六是做好示范推广。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样板。

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指导意见》明确,2019、2020年重点是摸情况、抓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开治理工作。


一是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要求,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清底数,形成清单。

二是在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基础上,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成因,编制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是开展整县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四是配合水利部门,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保障措施,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在资金分配时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保扶贫工作;强化监督工作,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视情开展督查,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生态环境部强化农村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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