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全市统一清查“犬患”

黑龙江日报5月8日讯 “你好,你的犬只没有办理养犬手续,属于无证养犬,现在公安机关按照《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对你所饲养的犬只予以留检,请你在《留检决定书》上签字。”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在道里区经纬街附近巡逻时,依法对一名违规养犬行为人进行了处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市民养犬行为,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针对一些饲养宠物狗的市民无证养犬、饲养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的大型烈性犬,以及在公共场合不拴绳、不牵引、不及时清理粪便的“犬患”乱象,开展了全市统一清查行动。据统计,当晚哈市警方治安支队组织各分局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对属地公园、景区、街道等地存在的违规遛犬行为及违规养犬行为开展清查行动,共出动警力481名,查处违规遛犬行为49起,留检犬只1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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