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難做,好事難做,那麼路見不平是不是該抓緊溜?

不久前,福建一名叫趙宇的小夥子自稱:聽見女子呼叫“強姦救命”後,制止侵害行為並踹傷一名男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拘留14天。18日,涉事男子否認企圖強姦,將起訴趙宇並根據法醫鑑定結果索賠。頓時在網上就炸了,這事兒傳得沸沸揚揚,好多人都在鳴不平。

好人難做,好事難做,那麼路見不平是不是該抓緊溜?

受害人和被受害人,各執一詞,好多證據也都有了,那麼來看看當事人都是怎麼說的。

當事人趙宇的說法:自己是救人

當事人趙宇稱,他是聽見一女子呼喊“強姦救命”後,發現自己的女鄰居被一名男子掐著脖子,他前去制止侵害行為,並踹傷男子,結果那名男子重傷,事後趙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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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女子的說法:自己的確被人尾隨和踹門

而當事女子怎麼說的呢?她說自己被男子尾隨,毆打,女子也的確有掙扎和呼救,而且本案還有一個關鍵物證,就是女子家被踹壞的門

而且,這裡面還有一個關鍵的人證,就是該女子還有一個女室友在發現情況不妙後還跑出去報警了,記者或警方可以詢問這名女室友,或者查查是否有報警記錄或通話記錄,這應該已經很說明事實了吧。

被打男子:他和女的認識

而被打的男子面對記者怎麼說的?第一,他認識女的,兩人一起唱了歌,喝了酒;第二,是女子要求他送她回家,並留他過夜,他“反抗”不成,和前來救人的趙宇發生衝突。採訪的時候,被打男子在打牌,狀態不錯,一直在強調他和那個女的認識。但是,相互認識並不代表就不會強姦,相反,大部分強姦案件都發生在熟人之間。

那麼做好事的小夥趙宇的行為是否超過了必要限度?既然人證、物證、錄像都在,為什麼還要被拘留?反而受重傷的涉事男子還在外面打牌?難道現在的醫學技術都這麼發達了?恢復的這麼快了?面對媒體的壓力,儘管做好事的小夥子沒有逮捕,而且還釋放了。可結果還在調查中。。。小編也只能呵呵了。

不能扶摔倒的老人,不能去打抱不平,什麼時候我們的傳統美德都變成這個了?為什麼每次這種事情只有爆出來,才會引起重視,更改決定?難道這種做好事的行為不應該第一時間進行表揚宣傳嗎?

好人難做,好事難做,那麼路見不平是不是該抓緊溜?

如果每次都這樣,誰還去做好事?可怕就怕在,面對別人有難,你不去幫忙,是不是會被指責,批鬥,遭來辱罵?

做好事被人訛,不做好事,萬一造成受害人死亡,而你沒去救,是不是也有責任?什麼時候,做好事的標準也變得這麼難了?《好漢歌》中寫到:路見不平一聲吼哇,該出手時就出手哇。現在路見不平,你是不是該抓緊溜?歡迎朋友們留言討論,並關注下小編哈。靈犀視點,給你不一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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