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通告】關於在烏蘭察布市嚴厲整治超標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超標電動車交通秩序管理,自2019年5月10日

起,烏蘭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將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2019年4月15日施行),在全市範圍內持續開展整治超標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嚴查超標電動二輪、三輪、四輪車無證駕駛、拼裝改裝、逆行、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隊

2019年5月7日



新規!你關心的電動自行車政策,都在這裡!

電動自行車因其

價格便宜、操作便利

逐漸成為群眾短途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

烏蘭察布:【通告】關於在烏蘭察布市嚴厲整治超標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2019年

對電動自行車車主來說

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

2019年4月15日起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即“新國標”)正式實施

根據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滿足:

有腳踏騎行功能車速不能超過25km/h重量不能超過55kg

電壓不能超過48v 電機功率不能超過400W

烏蘭察布:【通告】關於在烏蘭察布市嚴厲整治超標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同時,對於車體寬度、前後輪中心距等都做了具體規定

烏蘭察布:【通告】關於在烏蘭察布市嚴厲整治超標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新國標已經正式施行

符合

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輛,不需要考取駕照。如果駕駛超標電動車,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的規定,超標電動車將被納入機動車管理,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行駛證

超標電動車的危害

1、超標電動車駕駛人多數屬於無證駕駛,缺乏交通安全知識,甚至不懂道路交通規則,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嚴重擾亂城市交通秩序,危及市民出行安全,影響城市整體形象。

2、超標電動車大多無牌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駕駛人若逃逸,將增加偵破案件難度。

3、多數超標電動車制動系統差,制動距離過長,一旦制動器失靈,事故自然就難以控制。

4、一般超標電動車的輪胎較窄,遇下雨或溼滑路面容易發生側滑,遇到緊急事故突然猛打方向車子偏重後也容易造成翻車事故。

5、超標電動車大多燈光較暗,雨霧天氣視野較差,遇到緊急事故,難以迅速反映處理意外情況。

6、超標電動車無保險,無營運資格,駕駛人員一般都是老人或者婦女,乘車人也多是老人、孩子等,在行駛中遇到突發事故,首先反應慢,其次自我保護意識薄弱,一旦出了事故幾乎傷亡都很慘重。

7、超標電動車車輛本身設置車速過高,而車輛沒有相應的安全氣囊、安全帶等保護措施,一旦遇到事故,首先受到傷害的還是電動車的駕駛人員或者是乘坐人員,甚至會在衝撞中傷害波及到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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