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興和大隊查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飲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向好發展,興和縣各企業單位逐步復工復產,車流、人流劇增。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不斷淨化轄區交通道路環境,興和大隊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加大酒駕、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近日,鄂爾棟中隊民警在國際十字路口疫情防控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登記和體溫檢測的時候,發現車牌為蒙J43036的駕駛人有飲酒駕駛的嫌疑,遂對駕駛人謙某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44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趙某某對其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大隊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趙某某作出罰款15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嚴厲處罰。

溫馨提示:請廣大駕駛人朋友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人在飲酒後或者醉酒狀態下,知覺和感覺判斷能力下降,會出現反應遲鈍,意識混亂等現象,在這種情況下駕駛機動車輛是極其不安全的。其次,部分駕駛人會認為在特殊時期,路面交警不會對酒駕行為進行查處,但實際情況是,無論在什麼時候,交警對酒駕行為都是絕不姑息的,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烏蘭察布:興和大隊查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飲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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