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興和大隊強化執法記錄儀使用促進規範執勤執法工作


為了進一步規範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和管理,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交通警察合法權益。興和大隊通過強化執法記錄儀的管理和使用,進一步促進執勤執法規範化建設。

一、強化思想認識。大隊教育民警、輔警充分認識執法記錄儀對執法的監督、證據的固定等作用,增強民警、輔警的法制意識和證據意識,從源頭上最大限度地遏止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促進規範執法、廉潔執法落實落地。

二、強化技能培訓。大隊採取重點輔導、以點帶面和“傳幫帶”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明確在現場勘查、走訪調查等執法活動中如何利用執法記錄儀快速、全面、準確地進行音視頻信息採集,幫助民警、輔警熟練掌握操作技巧,確保能夠熟練使用執法記錄儀從事執法辦案活動。

三、強化現場應用。大隊嚴格落實“出警必帶,處警必用,資料必存,登記詳實,專人管理”的要求,確保執法時間、地點、環境、人員、現場痕跡物證、事件(案情)全程記錄無遺漏,保護民警、輔警自身合法權益,固定違法有效證據,提高執法工作的震懾力和公信力。

四、強化監督檢查。大隊要求全體民警、輔警在處警工作結束返回單位後24小時內將執法記錄信息上傳並按規定存儲。同時,將執法記錄儀的管理使用列為日常執法檢查重點,每週例會通報,並納入執法質量考評,確保執法記錄儀管理使用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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