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快訊丨桐鄉一討債公司“黑老大”作惡多端,獲刑16年!

5月6日,桐鄉市人民法院對省掃黑辦督辦的徐某作等1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徐某作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5萬元;其餘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1年不等刑罰,並處以相應罰金。


掃黑除惡快訊丨桐鄉一討債公司“黑老大”作惡多端,獲刑16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徐某作成立討債公司,籠絡12名人員,通過向委託人收取10%-40%討債提成獲取經濟利益,逐漸形成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犯罪組織自成立以來,前期採用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討要債務,2016年11月後倚仗其形成的影響力,採用言語威脅、噴油漆、砸玻璃、拉橫幅、喊高音喇叭、強拿硬要等軟暴力手段滋擾、糾纏、逼迫被害人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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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案發,該犯罪組織共接受委託的債務標的額高達6000餘萬元,已實施討債行為的債務標的額達1100餘萬元,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3起、故意傷害2起、非法侵入住宅2起、尋釁滋事50餘次、非法持有槍支1支,致多人受傷、財產損失,多名被害人不敢回家,部分工廠、公司經營受到嚴重影響。該犯罪組織在海寧、桐鄉崇福鎮及洲泉鎮一帶,形成較高知名度,干擾了相關區域的皮草等市場經營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作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其餘12名被告人的行為分別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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