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水管道安装要求

一、设置及安装要求

消防供水管道安装要求

二、支架或吊架设置要求

1.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 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 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3) 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4) 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另外,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2m。

三、管网的试压、冲洗和严密性要求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消防供水管道安装要求

注意:对于干式、干湿式和预作用系统来讲,投入实施运行后,既要长期承受带压气体的作用,火灾期间又要转换成临时高压水系统,由于水与空气或氮气的特异性很大,所以只做一种介质的试验不能代表另一种试验的结果,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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