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新標準

2019年汽車報廢標準的新規是怎麼規定的

1.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2.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4.達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駛里程的。

提前報廢獎勵補貼標準: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機動車報廢所需材料:

(一)《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取)。

(二)《機動車停駛、復駛/註銷登記申請表》。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除外)。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二塊車輛號牌。

(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複印件(用“A4”紙複印,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個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和複印件。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經解體廠報廢解體的老舊機動車可享受政府補助。有強制報廢期限的車輛需提前一年及以上進行報廢方可享受政府補助。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其他各級財政供養單位車輛的報廢,不享受政府補助。出租汽車淘汰更新政府補助政策另行制定。

老舊機動車報廢時間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檔案註銷時間為準。

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報廢老舊機動車車主可同時享受國家汽車以舊換新相關補助政策。


汽車報廢新標準


以上就是2019年汽車報廢標準的新規的講解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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