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取消员工周六日双休制度变为一个月休5天,说创业型公司不应该有双休日,这正常吗?

摩斯彩票玩家


这不是正不正常的问题,而是你认为值不值得的问题。

我的一个同学,大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就辞职去了创业公司,何止是没有双休呀,很多时候直接以公司为家,就差住在哪里了,但是他乐在其中。

一方面,这是他的兴趣所在,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和价值。而且入职之出,他已经最好了心理准备,所以应对起来毫无压力,心态也很平和。

另一方面,老板给出了非常优厚的分红,干多干少都是给自己打工,多创造价值,他自己能够直接获利,他当然非常乐意了。

因此,如果你认为这家公司的前景和未来的回报值得,就不要在意休几天这种小事儿了,如果你希望稳定的节假日休息,说实话,你就不该选择创业型的公司,还是早做打算的好。

建议,问问你自己,你最想要的是什么,哪些是你可以舍弃,哪些是不能舍弃的?


落落的成长阅读


你好,很荣幸有机会回答此问题。

我在创业之初,也给员工们调整过休息时间是单双休,一个月的休息时间是6天,基本上和你说的差不多。

其实每个月多一天两天休息时间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是否能在公司里赚到钱,我当时手下大概有15个员工,收入最高的是13600元,我记得很清楚。收入最低的是3000元。

只要能挣钱,我想没人会在乎那一天两天的时间,如果不能的话,心里难免都是有意见的。

希望我的分享能够帮助到你。

加油,坚持是成功必不可缺的品质。



三年行内人


其实,加班这种事情,永远都应该是阶段性的。

为什么要上这么久的班?

人手不够,又不招,老板不想花钱。

人手够,效率低,公司还没找到那条正确的路。

作为大部分的老板,员工就是用来完成自己的事情的,既然花钱雇你了,说什么做什么。

不想干,可以走。


我之前就经历过这种月休息4天的,因为是单休。每周放假一天。

那时候的状态,其实整个人很累的,周末完全不想出去,就想躺着睡觉。

所以,我后来辞职了。因为确实太没有自己的生活了。

创业型公司的确是应该拼一点,但是如果搞得大家都太累了,效率地下,反而效果更不好。

今日话题——你现在一周休几天?


PPT精选


请不要盯着老板说的“应不应该有双休日”的说法,也请不要去思考是否正常!您只需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就好!坚持一个大原则:每个人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自己的每一个思想、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在此前提之下,任何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

一、身为员工之人,别去抠领导一句话的对错,也别去思考正常与否,你有自己的自由去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

如果你通过核算,这家公司违法了,你可以去告他!没人拦着!这是法律赋予的个人权利。

如果你觉着自己无法接受,也可以选择离开,找自己认为合适的一家企业去应聘、工作。也没人拦着!是否辞职,是自己的自由。即使公司不放你,你也可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的一个月之后自动离职。这也是劳动法允许的。

你也可以既不走、也觉着不公平找老板理论,可以消极怠工,可以到处吐槽、发牢骚,甚至可以联合广大人民群众和领导顶着干!这也是你的自由。只是自己承担自己所选择的行为的后果就好。

讨论他正常与否,没什么意义!

谁有时间、精力去计较、讨论、辩论老板说的那句话对不对?哪儿有那个精力去准确的分析他是否正常呢?

开个玩笑:如果这家公司每月薪酬三万,如果老鬼还是个正在打工的基层员工,老鬼肯定干!为啥?钱多啊!我到其他地方工作,拿不到那么多报酬啊!

所以,一切的一切,全在自己了。你认为是否合适,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人,无法帮你分析!也没那个必要!


二、每个人对于生活的态度、人生的看法、对职业的规划、对收入的预期目标等等差异很大。自己衡量自己的就好!

拿大家最喜欢作为“工具”法律来说:公司违法,可以告他!

公司不违法,你不愿意接纳公司的规则,公司可以开除辞退你!这也是法律允许的!

而在法律之外,那就是个人的事情了.....

个人的行为、思想,自己要负责任。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对自己的发展空间负责,对自己的收入负责.....

因为,很多东西是“法律”框不住的!

如果你和领导谈判、沟通,领导给你特权、给你升职、加薪,那是你的本事!

如果谈了半天没结果,你可以辞职、可以选择怠工,反正都是自己要负责的!


三、反正老鬼不喜欢做无意义的,或者一时解气的、浪费时间、耗费精力、对自己未来只有害处的事情,更不会去做、去想那些只会让自己丧失动能、内驱力的事情与问题!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自由!只要不违法,其他的都是个人自己的事情!

人的素质有高低,人的能力有强弱。

社会上、职场中,有君子、有小人,有强者、有弱者,有就喜欢巴结讨好的领导,也有趋炎附势靠关系门路巴结上位的小人,更有依靠关系背景而劫取荣誉、地位、金钱的现象。

除了“法律”能管得住的,还有太多,你根本没地方讲理的事情!

现实就是这个样子!想老鬼一样出身农家的草根是最大的一个群体。我们这些草根,面对的,就是一个好坏、对错、美丑、善恶、公平与不公、理性与感性等等同时存在的社会、职场!

老鬼才懒得和那些看不惯、不认可的人事物计较呢!哪儿有时间搭理那些玩意儿!

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没有实力,你的言语、论点,没人会认真倾听,更别提采纳了!

没有实力,无法让别人看不到你的潜力,别想让别人重视你!

没有实力,无法让别人感觉到你的前途应该不错,别人也不会视你为人脉!

没有实力,也别想着能够认得出机遇,也别想让别人主动的愿意与你分享机遇!

没有实力,也别想和领导、老板去理论什么对错、公平!

..............

现实就是现实,抱怨、牢骚、委屈、迷茫,屁用没有!

法律是必须的,但那只是保障社会、个人最基本权力的工具!法律不能保证你比别人过的更好!也不能保证你能竞争的过别人!


四、潇洒一点,对自己也冷血一点!你才能内生动力!

我管你正常不正常呢!合适、能干我就干,不合适咱走人!

我管你当老板说什么“应不应该有双休日”,我接受我就不休,我不接受,我可以找老板谈。谈成了就干,谈不成的:有能力了就找自己认为合适的。没能力了,咱先忍着!抓紧一切时间、精力去积累实力!

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不想、不干!否则只会影响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天天不高兴!图啥呀!没本事的时候,拼命长本事。有本事了,寻找自己的舞台。

中华五千年了.....身处底层、基层时,到底是什么境遇,咱还看不明白?


认清自己、客观的评估自己,给自己设定目标,向自己设定的目标努力就好。人生的不同阶段,要知道自己要追求什么、忍耐什么、能够获得什么。尽量减少无用的思绪对自己的影响。尽量不去思考那些只会导致自己情绪、心情变差的东西。没什么用处啊!

内生动力就好!别总指望外界如何!

我等草根,如果无法拥有内驱力,就别指望有伯乐的出现,别指望别人帮自己塑造一个理想的环境!别指望外界能够有人催着自己努力行动..........



哈哈哈,老鬼写的太冷血了、太狗血了。但是真的看清了,你才能心态更加平和,才能够珍惜身边每一位真正的朋友,去珍惜每一位赏识自己的前辈,才会珍惜自己每天的时间,才会让自己每天更有意义,更能够比别人更快的超越自我、超越他人.......


欢迎【关注】老鬼,每天分享职场、销售、口才、人脉类实战内容。

越多分享,越多收获!


老鬼归来


我就是单休,每周休息一天。

双休是正确的,不要把996变成合法,不然几百年前的先人帮我们争取的福利都白费了。以前他们就是被压迫久才起来反抗的。

进一步来讲看个人的职业规划吧。有人双休还是不满足。

普通人的社会经历总有那么一段时间要996,有些甚至不止,007还大把人呢。比如给自己一年半载去拼一下,过了这段时间,接下来要另做一番规划,这里讲的不是离职换环境,最好是负责不同的项目,但薪水升了。

如果一个公司长期要996,并且是明文规定的,我也劝你早点找好下家吧。


栗子小姐ssssss


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国家的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天工作,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在每日八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标准,按照150%工资标准计发。

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加班,又不进行调休的,应当按照200%工资标准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管进不进行调休,都必须支付300%工资标准的加班费。

其实,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延长工作时间,周末加班,法定工作日加班,这三种情况累计计算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月内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一个月内超过36小时,这就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超过72小时,这是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就会进行顶格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每人每月100到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其实按照现在的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罚款也确实不多。而且拒不履行责任改正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过行政处罚的标准顶格也是2万元。于是一些老板可能觉得有底气吧。

不过,下一步,有可能会被列入诚信记录,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时候的老板可能就怂了吧?

正常来讲每周加班3到4天,如果发放加班费的话,法律还是允许的。

但相对而言,安排职工加班,必须征得职工和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同意,如果职工不出席加班活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一般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克扣工资总额的2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常见的标准是按照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


暖心人社


适逢自己现在欲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所以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先说双休吧。除去公务员和事业编,完全双休不加班的工作有没有?答案是肯定的,但绝对是很小一部分。大多数公司的情况是单双休或者一周休一天半,当然,单休的也有一部分,尤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除了裁员缩减支出成本,延长工时几乎是最常用的手段,这个不止创业型公司,连国企都一样。因为归根到底,都是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

再说创业型公司。我接触过几个创业型的公司,老板也都不错,目前这种形势下,初创型公司要存活下来的话,生存压力是非常大的,更不用说后面的A轮融资,上市等等了。所以,老板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老板是在入职前承诺的双休,突然改成单休(或其他),在不加工资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厚道的。也就是所谓的加量不加价。

但是,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利益的出发点不同。老板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共度时艰,能心甘情愿说服员工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宁可加班不要加班费,那也是一种本事,自然无可厚非,如果是强制性的,那么,抱歉了。你有你的难处,我理解,但公司是你的,不是我的,我有我的难处,也希望你理解。我可能周末有家庭要照顾,有兼职要补贴家用,你的一句“创业型公司不能有双休”换来的只是我毅然决然的离职。

工作的目的不是工作,而是更好的生活,更何况在小公司里,本身能实现的社会价值也是有限的,遑论事业上的成就感,因此,工作的性价比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或者我们经常说,工资要看时薪,不要看月薪,996和965的工作制,能差多少呢?一个是一周11*6=66个小时,一个是8*5=40个小时,前者是后者的1.65倍,也就是说,要多工作65%的时间。当然,这是大多数情况下,有些特例,比如说,你急于学习新东西,小公司可能会让你职业上成长的更全面,一人兼任多个角色,或者就是对这个行业的前景非常看好,认为公司极具发展前景,最后自己一定会拼成元老级的人物。这些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机会而努力,就可以不用考虑所谓的时薪了。

所以,回到话题上来,老板改了作休制度,无可厚非,但理由牵强让人不能接受。遇到这样的老板,建议还是早点换东家吧。


泱泱悲秋


什么时候私人企业有双休日?我真想见识一下,我认识的在工厂工作的人,多数都是一周只有一天休息日,甚至一个月休一日的都可能会有。

如果一个老板让员工一个月休5天,那已经很良心了,上次讨论996的时候,还有很多人说加了班没有加班费的大有人在呢。

如果你对这个有意见,也完全可以把老板或公司告上法庭,可是这有意思吗?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公司可能会因为你这样做而把你解雇,而法庭就算让你赢,也只是恢复一周一天假或两天假,但对于老板对你的印象是完全没有帮助的,接下来降你工资,难道你又把他告上法庭?

所以出来打工是最没保障的,如果你这也受不了哪也受不了,那还是考虑清楚再进去最好,否则到时自己难受,做不下去,还不知做哪个工种好,因为哪个工种都有你看不惯的做法,你不可能一直都在争取自己的权利的。


教你孩子学英语


当然不正常,老板在一派胡言。

创业型公司就不该有双休日吗?这是老板的真理吗?按照这个逻辑,最好007全年无休最好。

老板取消双休日,改为1月休5天,本身即不合理也不合规,他有没有跟员工协商?有没有按程序来?一周累计工作时间超出劳动法规定了没?

违法违规也就罢了,竟然还说出这么自以为是、振振有词的话,简直令人可笑。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老板自己没有能力赚钱,就不要拿员工不努力当挡箭牌。让员工跟你一起受苦受累,那你有没有亏待过员工?

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分两个层面来看待。我说的这两个层面,主要是合伙人和普通员工。

如果是合伙人,老板希望对方跟自己一样,没有话说。

作为老板,你要求合伙人一个月休5天,甚至一个月休一天,哪怕是007,也不过分,只要对方愿意,甚至不愿意也不行,除非你退出合伙人。因为合伙人就是要创造效益分享利润的,可不仅仅是拿工资那么简单。

做到合伙人层面,是要跟公司、跟老板和衷共济的,因为你们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不仅是利益共同体,更是事业共同体,尤其在创业阶段,更是要付出成倍的时间和努力!

如果是普通员工,作为老板,要求员工跟他一样,那完全就是不讲道理。

如果赚钱了,你是不是把所有的利润都跟大家分享呢?如果你做不到,就不应该这样要求所有的员工。

普通员工不是合伙人,他走的是职业化道路,就是你给他多少钱,他给你干多少活,其实说白了就这么简单,这也很符合契约精神。

所以老板提出来延长工作时间,与他是不是创业型公司没有多大关系,只与他的个人焦虑有关。且在创业之初就应该想明白,哪些人可以作为合伙人,像合伙人一样工作,哪些人只能作为普通员工,像职业人一样工作。

对职业人来说,还是实打实,不要玩这些花招最好,否则只会失去员工的心!即便你要求人家呆在工作场所里,但是出工不出力,最终损失的还是自己。

喻派职言,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智联招聘HR公会、linkdin(领英)、《CHO首席人才官》(杂志书)、三茅人力资源网、第一资源等多家媒体专栏作者,文章曾被300多家公众号转载,曾在传统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数十篇,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书。

喻派职言


正不正常得看标杆是谁。如果标杆是《劳动法》,显然是不正常的。如果标杆是中小型企业,那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甚至月休5天比一般的中小型企业都多1天,一般都是月休4天。其实这个问题是一个双向选择的问题,职场中找工作以及跳槽都是一个双向选择的事情,就看你个人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同时也需要你自己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来做这个选择题。

《劳动法》规定,一周是工作5天,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长不超过8个小时。基本上在中国这种性质的工作时长仅仅存在政府单位、国企机关和传统企业,其他性质的单位很难达到这个标准。

1、职场中有个金句:要么忍,要么滚。忍不了的时候就只能滚了,因为你无法改变公司本身存在的事实,除非他自个倒闭。

作为职场中人,如果天天拿《劳动法》来说事,估计在面试环节基本上就会被PASS了。
面试时候HR总会问一个问题,抗压能力如何?
这里的抗压能力,并不是说工作压力,而是暗示加班能力如何,而且是免费加班如何。
如果你深挖公司加班有加班费吗,估计HR小姐姐就得给你PASS了。
有一次我面试的时候,我直接把话题打开,您说的抗压能力是加班能力吗?
HR小姐姐笑而不语的略微点了点头。
这个是中国职场现象级的事实,想一时半会改变,或者靠个人力量改变,基本上很难。
所以,我们身在这样的职场环境中,只能妥协的接受,毕竟我们需要生存。如果你觉得妥协不了,我就要朝九晚五,就要双休,那就请你加油考进公务员或者进工资水平较低的传统企业吧。

2、职场中往往存在大量的基础岗位,如果没有提升自己的计划,那么基本上没有选择权。

从我自己的案例来讲,我从国企辞职后进入的第一家互联网公司是做电商的,就是典型的月休4天,但基本上不会加班。
到进入第二家上市公司的时候我终于碰到了一周工作5天,周末双休,但需加班的公司。
第二家公司不算特别大,我管理的是客服团队,是需要早晚班轮岗的。
当我进行排班的时候,我发现个很大的问题,在现有的团队人数上,按照周末双休排班是不可能的,因为全按这个标准来排的话,周末就没人值班了,显然是不可取的。
那我就需要把每个人的休假错开,切换到每个月休8天,但不一定在工作日休假,这个时候扔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排班排不过来。
如果要保证每个人每周都连休2天,会存在排班空档期,因为还需要考虑早晚班的事情。
所以,最终我只能把每个人的连休全部错开换成单休,但总数量还是8天,虽然基本可以满足但底下有点抱怨。
我曾经向总监申请过加人,但被拒绝了,加人的成本是极大的,而且我现在的团队工作量这些人足够可以应付了,如果仅仅是因为排班问题而又怨言,那我们可以考虑换人而不是加人。
最终排班就这么定了,下属也都是抱怨了下,并没有人离职,当时没想明白,直到我自己跳槽成功后我才明白为什么他们只能接受而无法拒绝。

3、努力提升自己,让你自己更有选择权,到时候就是你挑公司了。

为什么我管理的客服团队在那种不对等的排班制度下依然可以接受,因为他们仅仅是客服而已。
客服岗属于基础岗,基础岗我是这么定义的,就是即便有人不做了,让HR打几个电话就可以轻易招到的岗位。
所以为什么他们只能接受,因为他们是基础岗,可能换家公司依然是基础岗,仅仅是换了老板换个了公司而已,没有任何区别。
这样的事情并不能怨公司,因为我最开始讲到过,这个过程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
拿我自己做为案例,我从第二家上市公司跳槽到现在的公司,基本上也属于向上跳槽的过程,不管是工资待遇和薪资待遇相比第二家公司都上涨了许多,而跳槽成功的原因在于我自己平时主动做知识和技能储备,所以在跳槽的时候还算顺利。
所以,只有自己能力强大了,才有会选择做什么样的工作以及过什么样的生活的选择权,否则只能被动接受。

总结一下,环境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也不会因个人的力量进行改变,我们普通大众职场人能做的就是适应这种职场环境。而在这个适应过程中我们是有双向选择的,如果我们希望获得更好的待遇和工作平台,那么就需要我们自己不断的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有机会把主动权和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是职场万事屋-银桑,五年国企,五年私企,时间管理达人。关注职场万事屋,有任何职场问题都可以私信给我,帮你解决职场难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