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訴茅臺大股東侵犯上市公司利益,大家怎麼看?

東震木


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很多人控斥茅臺違反契約精神。通過建立100%的全資子公司貴州茅臺營銷有限公司來向大股東輸送利益。侵犯茅臺小股東利益,侵害茅臺銷售公司與茅臺經銷商的利益。

那麼情況到底是不是這樣,為什麼如此明顯的利空行為茅臺集團還是做了出來,這件事情也使茅臺股票在近期首次跌破900元。

眾所周知茅臺酒出廠價1499元,而且常年無貨。正所謂誰能拿到茅臺酒誰就能賺錢。茅臺也就是"液體黃金"。

那麼到底是茅臺銷售公司賣不出去現有的茅臺,還是現有經銷商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呢?其實都不是。

這個問題我們先談論下為什麼要成立這個全資子公司。

回看去年貴州省財政報告:

全省財政總收入2975.66億元,比上年增加327.34億元,增長12.4%。

全省民生類重點支出完成3498.86億元,增加252.12億元,增長7.8%。

簡單明瞭,去年全年貴州省財政收入全國倒數,貴州省也算是有名的窮省了,總體收入2975.66億,總支出3498.86億。

那麼貴州省政府不著急嗎?

當然著急。

我們再來看看茅臺股份公司去年為貴州省財政收入貢獻了多少力量:

2018年茅臺股份公司所繳營業稅:112.89億

2018年茅臺股份公司所繳所得稅:129.98億

由於貴州國資持有茅臺的61.99%股份,2018年每股14.539的分紅,總獲得分紅113.22億。

茅臺對於貴州省2018年總貢獻:356.09億,佔貴州總收入的11.96%。

這僅僅是茅臺股份公司的繳稅,還不加上集團公司的份額。

貴州國資持股茅臺的份額是:61.99%,貴州茅臺的股價去年一度上漲到1000元,那麼小股東的獲利是很明顯的,哪怕遊資機構也是獲利頗豐。但是股價的上漲對於大股東來說利益是不明顯的。

大股東獲利無非兩種:減持、利益輸送。

毫無疑問,茅臺選擇了後者。

因為減持能減持多少?

5%還是10%?

機構會答應嗎?

小股東會答應嗎?

用現金解決貴州省遇到的問題才是真真正正的事情。

正好趕上去年取締經銷商的6000噸茅臺沒有接手方,那麼茅臺營銷公司的成立毫無疑問正好是恰到好處。

無可爭議,茅臺為了大股東利益和財政收入侵犯了小股東的權益。已有部分小股東向銀監會發出聲明,並聯系茅臺方要求回覆,相信很快茅臺就會發出這次事件的具體公告。

那麼營銷公司,對於茅臺酒市場的影響到底是什麼?

李保芳書記曾多次強調:

新成立的集團營銷公司將重在

"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強管理、統籌市場"

什麼意思呢?

用好存量(專指去年取締經銷商的6000噸)

統籌市場(高度控制市場茅臺價格,做到部分直營)

唯一能確認的是:

1 集團接手銷售渠道無非套利,茅臺酒價格不降反升,股價未必;

2 取締去年經銷商的份額,短時間可套利40-60億,解決現有經濟問題

當然要十分強調,茅臺是賣方市場,長期經銷商控制價格,市場指導價1499對於茅臺酒來說都是屬於空談。

我們來看看其他茅友的觀點:

1

茅臺之所以一路飆升完全是因為經銷商和渠道商的共同努力,茅臺集團也不會無視這部分力量。酒對於市場來說,不是簡單的打個廣告來說就能升值的。所以茅臺的長期發展還是不能離開經銷商和渠道商的共同努力。

2

核心在於捆綁經銷商和渠道,牢牢控制銷售通路。銷售公司是有銷售任務的,經銷商是需要加盟費的,這些顯性收入可以提前鎖定營收,用於擴大再生產或者經營需要。茅臺可真不傻啊,茅臺賺的是穩賺的錢,而通路賺的是銷售利潤,各自分擔風險。

3

如果銷路是經銷商還放心,交給大股東就沒那麼放心了,經銷商會打預付款,大股東會嗎?還有以什麼價格結算?以後茅臺的增量全歸這家公司,跟股份沒什麼關係了,整合渠道帶來利益全部落空。

整體來說這個時間對於茅臺股價的影響還是很大的,對於茅臺酒本身來說可能是好事,但是對於經銷商和渠道商來說就不是。

品酒、知酒、懂酒

識人、交友、交心

公號茅友知道,帶你領略不一樣的茅臺。


酒海方舟


人紅是非多,貴州茅臺是股價太高是非也多,不管上漲下跌總會引發市場爭議,內部改革更是引人關注和質疑。

茅臺酒奇葩之處在於總是不夠賣,市場茅臺酒是一瓶難求,因此不管是哪一個經銷商只要能夠拿到出廠價的茅臺,等於是獲得了無風險的收益,而且是收益巨大,令人為之垂涎三尺。

為此茅臺啟動了新的一輪營銷體制改革,建立了茅臺集團營銷公司,從體制改革上看,是增加了與集團公司的關聯交易,有改革開倒車的嫌疑,但是從利益切割上看,利益天平向茅臺集團傾斜,切割經銷商的利益。

根據茅臺公司規劃,計劃銷售茅臺3.1萬噸左右,但是與經銷商簽訂合同就是2.1萬噸左右,1.萬噸茅臺酒可能通過招標的方式直接投放給大的零售商,其中的利益是巨大,這個利益切割與上市公司無關,更多的是經銷商利益向銷售公司轉移。

這一利益切割引發投資者廣泛質疑,茅臺集團營銷公司可能使得茅臺酒的營銷扁平化,原本渠道的豐厚利潤將歸這個新成立的茅臺集團營銷公司。但是質疑歸質疑,對於上市公司的利益是沒有直接傷害的,只不過是增加了關聯交易而已。

但是正如茅臺忠實粉絲但斌認為那樣,最大的潛在風險是茅臺酒的加價動力會因為茅臺營銷體制改革而減弱,這就傷害了茅臺公司的利益了,但是茅臺公司已經多次重申,茅臺未來提價空間很少,茅臺酒不是價格越高越好。

茅臺營銷體制改革可能與營銷鏈條中的一些利益有關,這些利益較為隱蔽,有關方面也要求某些人員推出經銷體系。茅臺的改革就是儘量切斷經銷商的利益,而是向集團讓渡利益,增加國家的收益,出發點還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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