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是法人,已註銷多年,執行案被撤銷,那麼向誰主張權利?

老劉的媳婦185


您好!如果公司註銷了,是可以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如果公司有關聯公司的話,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公司的關聯公司!這個都是可以查到的!

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公司的股東!

申請執行後,法院會盡快查詢其財產,如果發現財產,將會實施凍結,扣押,其財產,一旦發現財產線索,執行法官會及時通知,你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



追趕太陽的小水滴


幾點意見:

1、贏了官司輸了錢,這場景並不少見。

別以為官司打贏了,權利要回來了,錢就一定能夠到手。相反,二次傷害,包括損失律師費,訴訟費倒是有的。

2、法人註銷了,要回財產,更是困難,除非有例外事項。

3、所謂的例外事項,包括公司成立時是否有違規未繳納註冊資本,是否按規定清算後才註銷。如是,可考慮增加股東被執行人。

否則,一般是估計沒戲了。因為,法人,本身就是承擔有限責任。人死債爛,法人消滅,權利義務歸零。


皇家師爺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拼搏阿異


首先自然是股東。根據規定,未繳納、未足額繳納出資或抽逃出資的的股東、出資人應當在未繳納、未足額繳納出資或抽逃出資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責任的。符合條件的,可以依法申請變更或追加被執行人。

另外便是公司的註銷問題。根據規定,未經清算即辦理註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種情況下的公司股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若公司是經過清算而註銷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若公司的清算組未依法通知已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導致債權人沒能獲得清算受償,可以要求清算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葉律師


發起人和股東投資到位,並且沒有違反公司法規定的情形,如個人資產與公司混同、虛假註冊、抽逃註冊自己行為,不可以追加執行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的


李德平17


視是否經破產清算程序決定。具體而言:

  • 經破產清算程序,一般情形下,因投資人不可能取得剩餘財產,故白撤銷。
  • 經清算程序,視投資人有無分配剩餘財產。
  • 未經清算,由投資人承擔。

教育與法律之一


你這個問題很模糊。執行案是被撤銷了,還是終本執行?

如果是你自己撤銷了,那就意味著你放棄了該筆債權,那麼這個債務關係就意味著結束了。

如果是無法執行,那法院就會暫時終本執行,等到債務人有了可執行的資產後,再提請執行。

你起訴的是法人,到了執行階段,哪怕是終本執行,這個法人也是被限高的,他不能坐飛機和高鐵,有很多限制的。

更多詳情,請諮詢董哥。


董哥聊債務


“向誰主張權利”,問問你自己,你多年前幹什麼去了?為什麼等這麼多年?


不隨緣度


好像訴訟期間公司註銷不了,為何註銷了類?


輝彁ge


升級法院複議。應該執行發起人或者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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