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公職人員也難逃執行

公職人員是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為社會民眾服務的工作人員,理應帶頭誠實守信,做遵法守法的模範。然而,近日尖扎縣一名公職人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尖扎縣法院依法實施拘留。

2019年1月至4月,尖扎縣法院執行局收到4件同一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涉案標的14餘萬元。立案後,經執行幹警調查,被執行人韓某是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在依法向韓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後,詳細告知韓某不主動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但韓某以種種藉口推脫,拒不申報財產,且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隨後尖扎縣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韓某依法採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韓某擔心被拘留後對工作及生活產生不良影響,遂主動轉變態度,聯繫家屬繳納案款6萬元,剩餘案款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由法院依法從韓某工資中每月扣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解決執行難的道路上,尖扎縣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對身為公職人員被執行人的執行力度,消除社會上長期以來存在的公職人員地位特殊、法院不能公平對待的錯誤認識,以確保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法律的尊嚴。(王天龍)

欠钱不还 公职人员也难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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