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保健茶”為由進行傳銷活動 平川一組織者領刑並受罰

每日甘肅網訊近日,平川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被告人馮某某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2017年5月份,被告人馮某某經他人介紹,註冊了湖南某開發有限公司“舜皇會員管理系統”會員賬號,並進行“保健茶”投資。後馮某某介紹周圍人參加,加入者投入15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金額即可成為會員,同時鼓動會員繼續發展下線投資加入。後馮某某在平川地區直接或間接的發展下線層級達5級,參與人員33人,併成為該組織在平川地區的負責人,馮某某在會員微信群發佈關於舜賜茶投資模式宣傳資料,鼓動他人繼續投資加入,對該組織的發展壯大起到關鍵作用,其會員級別達到“服務中心”等級,該組織共吸收平川地區會員投資107.4萬元,馮某某將上述款項全部交給其上線,通過返利的方式退給會員63萬餘元,致使會員損失共計43萬餘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馮某某以推銷“舜賜茶”為名,要求參加者投資以獲得加入資格,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並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相關條款規定,依法對馮某某做出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的判決。(王鵬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