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保健茶”为由进行传销活动 平川一组织者领刑并受罚

每日甘肃网讯近日,平川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被告人冯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7年5月份,被告人冯某某经他人介绍,注册了湖南某开发有限公司“舜皇会员管理系统”会员账号,并进行“保健茶”投资。后冯某某介绍周围人参加,加入者投入15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金额即可成为会员,同时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下线投资加入。后冯某某在平川地区直接或间接的发展下线层级达5级,参与人员33人,并成为该组织在平川地区的负责人,冯某某在会员微信群发布关于舜赐茶投资模式宣传资料,鼓动他人继续投资加入,对该组织的发展壮大起到关键作用,其会员级别达到“服务中心”等级,该组织共吸收平川地区会员投资107.4万元,冯某某将上述款项全部交给其上线,通过返利的方式退给会员63万余元,致使会员损失共计4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某以推销“舜赐茶”为名,要求参加者投资以获得加入资格,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对冯某某做出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的判决。(王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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