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被罰 上海海王星辰多次違規的背後

北京商報訊(記者錢瑜 姚倩)5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2019年第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其中,上海海王星辰藥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海王星辰”)因發佈違法廣告,被上海市徐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廣告法》相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通報內容,上海海王星辰委託天津通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創建網絡直播鏈接,通過網絡直播節目邀請醫生、電視主持人、熱門主播等嘉賓在直播中介紹處方藥的功效、使用方法、有效率以及討論“挑逗男生,制服誘惑”等內容,該廣告活動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的規定。

2018年10月,上海市徐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對海王星辰和天津通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分別罰款70萬元。

這並非上海海王星辰首次因違規被罰。今年2月,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藥監局”)發文稱,在近期開展的行政檢查中,上海藥監局發現上海海王星辰及其部分門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責任意識淡薄,質量管理體系存在較大缺陷,在藥品銷售票據、計算機系統記錄、藥學人員履職、處方藥銷售等管理中存在嚴重問題。對此,上海藥監局對上海海王星辰藥房有限公司在行業內予以通報,並提出被通報企業必須全面徹查,嚴肅整改。

另外,企查查數據顯示,海王星辰旗下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海王星辰”)共存在12項經營風險。其中,2017年6月、2017年9月以及2017年10月,深圳海王星辰因藥品違法行為分別被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以罰款。此外,2016年10月,瀋陽市大東區沈鐵路海王星辰藥店因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被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整改通知書》。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藥店應配備執業藥師對處方進行核對並簽字。

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門面租金漲價,執業藥師成本高,藥店的生存壓力加大,藥店經營者有時為了多獲取利潤會選擇鋌而走險。“處方藥利潤是非處方藥利潤的2-3倍,銷售多的處方藥可以提高藥店銷售額,因此違規銷售處方藥的現象常常發生。”

2007年,海王星辰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成為第一家在紐交所上市的中國藥品零售企業。資本注入後,海王星辰規模迅速擴大。2007年,海王星辰在全國62個城市擁有2002家店。在隨後兩年時間裡,海王星辰擴張到2867家,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連鎖藥店。

不過,擴張帶來了管理壓力,海王星辰方面曾表示,要關注門店生產率,通過減少行政費用、優化門店管理達到更高運營效益。從2010年開始,海王星辰業績扶搖直下,門店數量也開始縮減,並於2015年,宣佈退市。截至目前,海王星辰旗下擁有超過了800家的跨區域連鎖藥店,在深圳、廣州、上海等城市建立了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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