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遠離非法集資、詐騙陷阱,天津多部門支招

非法集資、詐騙等行為屬於典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具有涉案金額大、受害人數多、作案週期長等特點,多數案件案發後大部分集資款已被揮霍、轉移、隱匿,資金返還率低,集資群眾損失慘重。但是因為物價房價上漲等因素,很多中老年人還是經不住利益的誘惑接連中招,那麼如何避開這些陷阱,我們老百姓想要投資應該選擇什麼途徑呢?

據悉,2016年至2018年,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各基層法院共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278件,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42件,集資詐騙罪25件,雙罪名(即一個案件中同時涉及上述兩個罪名)11件,涉案集資參與人近20萬人,涉案犯罪金額高達人民幣458億餘元。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從受害人的年齡結構看,60歲以上的離退休人員大約佔到了85%以上,幾乎涵蓋了社會各個階層,而其中的投資錢款多數是他們“口袋中”的養老金。中院相關人員表示雖然公安經偵積極追繳但是現實卻是這458億中絕大部分很難追回來。

如何遠離非法集資、詐騙陷阱,天津多部門支招

防範非法集資 聽聽專家怎麼說?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李冰:

超高收益不可信

天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副總隊長劉學鑄:

要警惕這十類“投資”

如遇以下十類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一是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二是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三是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五是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六是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七是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八是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九是“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如何遠離非法集資、詐騙陷阱,天津多部門支招

專家表示,老百姓理財還是應該通過正規的銀行進行,據悉目前銀行保本型理財在4-5%左右,非保本型理財中低風險的能達到8%,完全可以滿足我們對抗通脹的要求。老百姓切莫為了幾個點的高收益,把自己的棺材本搭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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