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委:利津縣紀委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5月8日利津縣紀委監委將近期查處的1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了通報。

利津街道西街村黨支部書記紀澤新等3人騙取財政資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7年4月,西街村在協助利津街道進行墓地遷移工作時,紀澤新與時任村黨支部副書記趙順彬、村文書胡樹榮三人商議後,通過虛報墳墓數量的方式,騙取墓地遷移費8400元,其中6300元用於施工人員飯費,剩餘資金由胡樹榮保管。2017年7月、8月,紀澤新、趙順彬、胡樹榮違反利津街道關於禁止村幹部領取工資後再從村集體領取誤工補助有關規定,三人商議決定以支付其他村民零工費的名義,從村集體賬目分別列支18270元、4340元為趙順彬、胡樹榮發放誤工補助。2018年12月,趙順彬、胡樹榮將違紀所得上交利津街道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紀澤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順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胡樹榮還涉及其他違紀違規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通報要求,利津縣全縣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利津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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