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丨酒駕+衝卡+撞傷交警=妨害公務,刑拘!

注意丨酒驾+冲卡+撞伤交警=妨害公务,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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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丨酒驾+冲卡+撞伤交警=妨害公务,刑拘!

近年來,隨著酒駕查處的頻次加密、力度加大、量刑升級,社會整體對於“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基本認識逐步加深,絕大部分的車主都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還是會有“酒壯惡膽、心存僥倖”的“吃昏頭”車主,在查酒駕的交警蜀黍面前,仗著自己喝過酒不管不顧阻礙執法,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妨害公務執行,更危害著整個社會的公共安全。

注意丨酒驾+冲卡+撞伤交警=妨害公务,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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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衝卡逃逸,最終被刑拘!

注意丨酒驾+冲卡+撞伤交警=妨害公务,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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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日深夜,諸暨警方正在街頭開展酒駕整治,交警正欲對一輛白色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沒想到,駕駛員突然往右猛打方向,一腳油門揚長而去……現場,酒精測試的儀器斷裂掉地,兩名輔警被車輛擦傷……

5月4日凌晨,一名蔣姓男子走進城中派出所,投案自首。

在城中派出所的詢問室裡,蔣某海回顧了當時現場的情況。“當時我喝了酒,從浣紗橋往南門方向開車下來,開到南門的十字路口時,看到有交警在查酒駕,我本身駕照被吊銷的,又是酒駕,所以就很害怕,加速逃跑了。”

在調查過程中,蜀黍發現,原來,蔣某海不是第一次“進宮”了。2004年和2006年,蔣某海曾兩次因尋釁滋事被刑事處罰;2009年8月,蔣某海因為涉嫌交通肇事被判刑4年,而正是此時,蔣某海的駕照也被吊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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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現場的情況,蔣某海假裝配合檢查,在交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時,不顧交警的勸阻關上車窗,一個右轉猛踩油門加速逃跑。

當時,兩名交警正一左一右在他車旁,車輛突然的啟動和轉彎使他們都避讓不及,

手中的儀器被撞斷,兩人也都被車輛擦傷。

酒駕、衝卡、撞傷交警,這一次,蔣某海因妨害公務再次被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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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另一名男子

也是酒駕!也是衝卡!

最終也被刑事拘留!

中午醉駕欲衝卡,自食苦果!

2019年4月29日中午,諸暨交警在陳吳線1KM100M處開展酒駕整治。

12:00左右,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途徑卡扣時突然逆向行駛,駕駛員不顧交警的阻攔反而加速。車輛與現場執勤人員發生碰撞並造成執勤人員受傷,而駕駛員被現場交警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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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測試數據顯示,駕駛員鄭某根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87mg,涉嫌危險駕駛罪。

醉酒駕駛,衝卡,撞傷交警,最終,鄭某根因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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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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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形式

妨礙民警執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形式表現多樣,大體可以分為兩方面:

言語方面

一是侮辱謾罵。對民警的執法形象或個人人格進行辱罵、詛咒;

二是威脅恐嚇。對民警進行言語上的挑釁,威脅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是栽贓誣陷。以莫須有的名義挑撥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或媒體誤解。

肢體方面

一是物理阻礙。通過用肢體攔、擋、堵、截等行為阻礙民警執行公務,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帶走被執法對象;

二是肢體衝突。使用肢體上的推、拉、扯、拽等行為干擾民警執行公務,不以造成警察傷亡為目的,而是為了使被執法對象掙脫被控制或管制狀態;

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搶、殺等措施對抗民警執行公務,造成民警傷亡失去戰鬥力,最終達到脫離被控制或管制狀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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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嚴格執法的交警是個“找麻煩的人”,情急之下做出過激行為,嚴重阻礙了交警執法,甚至侵犯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權利。殊不知交通民警是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交警道路執勤執法,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為了大家共同的公共秩序,我們應該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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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編希望大家能夠知法、懂法、守法,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兒。

諸暨警方始終對各類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對暴力抗拒執法、襲警犯罪,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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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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