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喜歡
自己泡藥酒
但今天,日報君要說一件
買動物泡藥酒,被判刑的事
日前
和平縣一阿婆因非法收購
一批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用於泡藥酒
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案件經過
1954年出生的娥阿婆(化名)今年已經65歲,因為身體欠佳,娥阿婆喜歡用動物泡酒養生。自2014年開始,娥阿婆在沒有取得收購、出售野生動物相關許可的情況下,便陸陸續續向他人收購野生動物用於浸泡各類藥酒。
去年8月9日,和平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其家中將其抓獲歸案,現場查獲雕鴞、蛇雕、眼鏡王蛇、舟山眼鏡蛇、滑鼠蛇等野生動物(包括活體和死體)一批。
蛇雕▶
◀雕鴞
經鑑定,娥阿婆收購的雕鴞、蛇雕和泡酒中的鷹科動物均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查獲的眼鏡王蛇、舟山眼鏡蛇等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其中眼鏡王蛇、舟山眼鏡蛇、滑鼠蛇等更是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滑鼠蛇▶
◀眼鏡王蛇
判處有期徒刑1年
和平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娥阿婆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雕鴞1只、蛇雕1只和泡酒中的鷹科動物1只和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眼鏡王蛇、舟山眼鏡蛇、滑鼠蛇等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應當懲處。遂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娥阿婆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3000元。
溫馨提醒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各類珍稀野生動物在科研、藥用、觀賞、文化、美學等方面作用很大,非法捕獲、殺害、買賣這些珍稀野生動物會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破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希望廣大群眾提高對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堅決抵制非法販賣、購買和食用野生動物,同時對發現他人有捕捉、殺害珍稀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要勇於舉報,共同守護我們的生態環境。
記者/劉燁華 通訊員/王家敏 陳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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