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一村民操办其母亲丧事,被罚款1000元,您怎么看

隆回一村民操办母亲丧事

被罚,你怎么看?

5月9日,隆回县南岳庙镇金星村红白理事会对该村罗某违规操办丧事处以1000元罚款。

据介绍,罗某前不久为其去世母亲操办丧事时,违反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超过规定标准5000元。村红白理事会根据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罚。

今年3月,该村为进一步整治铺张浪费,破除婚丧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节约、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特制定了金星村村规民约和金星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规民约提倡喜事新办,亲戚以外人员随礼最高不超过200元,菜肴精简(不超过九菜一汤)。提倡升学、小孩周岁等事宜不办酒席,六十岁以下不办寿酒,新房入伙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简办聚会,不收取亲戚以外的贺礼。禁止在主要街道搭建舞台,大型花环等设施,禁止播放高音喇叭,不准堵塞交通。

该村坚持丧事简办,提倡火化,提倡厚养薄葬,丧事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搞攀比。提倡文明办丧事,减少扰民。烟花鞭炮控制在1000元以下,殡丧途中不放,不能阻碍交通,烟花鞭炮垃圾当天清理干净。不得乱埋乱葬,不得修活人墓,不得建豪华墓牌。不搞大型悼念活动,不请花戏团队,不搞庸俗节目。夜晚播放哀乐不超过晚上10点。对违反村规民约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相应通报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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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邵阳城市报新媒体部

社长:肖兰 || 审核:莫杰 || 编辑: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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