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依法抗訴為民營企業減少損失318萬餘元

做强民事检察|毕节:依法抗诉为民营企业减少损失318万余元

“再審判決書拿到了!”貴州省畢節市檢察院檢察官王世義近日興奮地告訴記者。儘管對於判決結果已經心中有數,可是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王世義還是很感慨:“這個案件開啟了我院辦理民事監督案件的新篇章。”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案子被賦予如此高的評價?這要從一份民事監督申請說起。

加油站受損

協商未果訴諸法律

2017年11月的一天,畢節市檢察院收到了一份民事監督申請。貴州眾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畢節市眾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合稱“眾隆公司”)提請檢察院監督眾隆公司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貴州銷售畢節分公司(下稱“中石油畢節分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檢察官調閱卷宗發現,2013年8月18日,眾隆公司在畢節市南部新區修建的南安置區13號、16號樓北側邊坡垮塌,導致中石油畢節分公司洪南加油站受損,因對損失賠償未達成一致,中石油畢節分公司訴至法院。法院一審、二審及再審均認為,眾隆公司對邊坡垮塌具有過錯,與中石油畢節分公司受損有因果關係,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石油畢節分公司因此次邊坡垮塌造成的損失,經評估機構評估,拆除重建費用為255萬餘元,2013年8月19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停業損失為702萬餘元。最終法院判決眾隆公司賠償中石油畢節分公司950餘萬元。

眾隆公司並不接受這個賠償金額,其在給畢節市檢察院提交的《關於中石油畢節分公司與眾隆公司財產損害賠償一案有關新證據的情況說明》上寫道,中石油畢節分公司洪南加油站在法院認定的停業期間仍有營業情況,並有發票6張予以佐證,但因為各種原因,6張發票沒能成功提交法庭。

多方調查

確認損失計算有誤

“案件雙方當事人都屬於大企業,涉案金額高達950餘萬元,我們壓力不小。”王世義告訴記者。為了儘快查清案件事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作為案件承辦人,王世義快速行動起來。

為了確認6張發票的真實情況,王世義和同事實地走訪了畢節市七星關區國家稅務局、商務局、中石油畢節分公司等地,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材料。經過10多天的調查核實,確認了中石油畢節分公司洪南加油站在2014年3月至8月加油營業的事實,原審法院以2013年8月19日至2015年12月31日為停業時間計算中石油畢節分公司因垮塌事故造成的停業損失確有錯誤,也印證了眾隆公司申請監督的理由具有證據支撐。

提起抗訴

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2018年4月3日,經貴州省檢察院向貴州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貴州省高級法院指令畢節市中級法院再審本案。

畢節市中級法院再審時查明,2014年3月至8月洪南加油站正常營業,原審判決認定的該期間停業損失146.6萬元應當從停業損失中扣除;邊坡垮塌並未造成儲油罐、加油機等設備受損,這些設備價值共計171.7萬元,應當從拆除重建費中扣除。最終,畢節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眾隆公司賠償中石油畢節分公司損失639萬餘元。

由於檢察機關的抗訴,眾隆公司減少損失318萬餘元。“感謝檢察機關的工作,你們不辭辛勞調取證據,促成了案件的改判,保護了我們民營企業的合法利益。”眾隆公司負責人感激地對檢察官說。

熱文推薦:

  1. 全省檢察機關槍支彈藥檢查組赴畢節開展專項檢查

  2. 畢節市檢察院和市總工會聯合開展邀請勞動者代表“五一節”走進檢察機關參加檢察開放日活動

  3. 中央媒體採訪團到畢節市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採訪活動

  4. 畢節市人民檢察院為畢節監獄服刑罪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治教育宣傳

  5. 畢節市人民檢察院到學校開展師德師風教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