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 原告一审败诉后提出上诉

《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 原告一审败诉后提出上诉

改编成电视剧后知名度大增的小说《人民的名义》被指存在抄袭和剽窃等侵权行为。原告将小说作者周梅森以及出版社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提出上诉,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据中国《新京报》报道,原告李霞在一审起诉时称,其根据自身长期的检察工作经历,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小说《生死捍卫》,于2010年9月至11月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并于2010年11月出版。

小说《人民的名义》在2017年1月出版后,李霞声称,对比分析发现,《人民的名义》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关键情节、一般情节、场景描写、语句表达等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生死捍卫》一书且未给其署名,侵犯其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出版商北京出版集团立即停止对涉案侵权作品的出版发行。

报道称在一审时,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在《检察日报》、新浪网首页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周梅森也赔偿其经济损失80万元,北京出版集团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二者共同承担其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周梅森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通过具体比对可知,涉案两部小说在李霞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五个方面的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故判决驳回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李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报道称,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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