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電魚1斤多 賠償100斤並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男子电鱼1斤多 赔偿100斤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8日上午,湖北鄖西縣土門鎮男子陳某在鄖西縣公安局土門派出所民警和當地村幹部的見證下,將在漁政部門指導下購買的100斤魚苗帶到土門鎮惠河上游投放,並向民警保證,再也不非法捕撈河裡的野魚了。

4月25日,土門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陳犯罪嫌疑人陳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偵。

男子电鱼1斤多 赔偿100斤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0日上午10時許,土門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後,在土門鎮天河支流惠河關帝廟村河段巡查時,發現村民陳某正在河裡用電打魚。民警當即抓獲陳某,查獲小鯽魚三十多條。繳獲用於電捕魚的電瓶一個。經詢問得知,陳某在家無事,便想著到土門鎮惠民山莊前河裡電魚玩。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法律知識宣傳,告知其在休漁期,電魚、垂釣、撒網等捕撈水產品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不僅破壞了生態環境,也觸犯了法律紅線。陳某在得知自己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後,主動表示願意對生態環境進行補償,在漁政部門的指導下,購買了價值1000餘元的100斤魚苗投放入當地水域。

民警提示:嚴禁任何人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非法捕撈,對於電魚、藥魚、炸魚等竭澤而漁的行為,公安機關一旦發現,將予以嚴厲打擊,絕不手軟。(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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