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掉小區的不是業主,也不是物業,而是....

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制度從香港和國外引進,但國外和香港沒有象中國內地這樣動輒上千戶上萬戶的大園區,中國內地業主的素質也不如國外,公益心不強,對一件事件的意見徵詢,十個人能有八個態度,中國人不以客觀評定事物的合理性,僅以個人利益是否得到滿足為標準。


毀掉小區的不是業主,也不是物業,而是....



所以,太多太多的小區被業主委員會個別人操控,太多太多的小區業主被業委會蠱惑過度維權而毀掉,太多太多的小區因業委會不負責任的亂來由原來的花園式小區變成了開放式垃圾場,變成髒亂差。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區混亂、房屋貶值,致使業主遭受損失,但卻無法對業主委員會或業委會成員進行追責。

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時,削尖腦袋想進入業主委會的人90%以上都有不可告人的個人目的和原因(而那些正派正義的人,求人家都不會進入業委會)。


毀掉小區的不是業主,也不是物業,而是....


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本身長期拖欠物業費,只享受服務不盡義務,被物業起訴,俗稱老賴,拼命成為業委會、成員與物業作對的;

二是生活中各方面都表現的偏執、不能理解物業管理中正常存在的問題的,雖然本身各方面並不完美,但卻苛求物業完美,對物業管理產生誤解和懷疑的;

三是開發商遺留的工程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怪罪物業公司,對物業公司產生極端情緒的;

四是將行政職能部門(行政執法、公安、供水、供電、供熱等部門)負責的事,強加到物業公司身上的,不能解決就怨恨物業的;

五是本身沒有正當職業或穩定收入,想通過成為業委會成員向物業公司索要各種好處或要求減免物業費的;

六是想私分小區公共收益或想在物業公司贏得一份薪水的;

七是有的業委會成員本人或親屬想參與物業經營的;

八是與外圍專搶二手盤的不法分子及涉黑物業公司(這些搶盤公司大部分是黑白兩道,他們進入小區後,原來正常維權的業主都被問候並再不做聲)相互勾結的、達到損人利己個人目的的。

毀掉小區的不是業主,也不是物業,而是....


現在社會上有些專職搶盤的物業公司會對小區業委會承諾,只要配合搶盤成功,物業費總額與業委會分成;還有的搶盤公司大額行賄業主委員會,給業委會主任買車;有的業委會主任,在小區物業合同即將到期重新選聘物業企業時,與任何一家欲接盤物業公司見面就得收取5萬的見面費。

他們針對大部分業主不關心物業、不瞭解內情的實際,剝奪廣大業主的知情權,通過虛假宣傳、昧心蠱惑、程序違規、表決造假等等不堪手段,最後將搶盤物業引入小區。而這些搶盤公司的目的並不想做好物業服務工作,沒有社會責任,急功近利,最後等大多數業主反應過來後,悔之晚矣。房子由於物業易主,管理混亂、名聲狼藉、設備損壞、最後房屋貶值。

毀掉小區的不是業主,也不是物業,而是....


應該說大部分物業公司還是想把物業做好,世上也不存在沒有瑕疵的服務業,目前,物業行業已經成為最難做的行業。物業再有問題,畢竟是個企業,而業委會成員作為個人且沒有相關法律約束的小團體,代表業主的利益名義,謀自己的私利。很多業委會成員拿到好處後,看到小區亂了,就賣房溜之大吉。

毀掉小區的,不是業主,也不是物業公司,而是業主們盲目輕信的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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