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准逮捕!蘭州一公交司機被醉酒乘客毆打後失去理智,開車撞擊前方車輛, 你怎麼看?

逍遙騎士鄭義


這位公交司機確實不應該犯此錯誤,用醉酒乘客的錯懲罰了自己,想法太單純,自己毀了自己。

當時,35路公交車司機肖某駕車行至接近新港城站時,醉酒乘客李某要求下車,肖某因未到站而拒絕,二人發生口角。車到站後李某從後門下車,聽到肖某辱罵聲又從前門上車,朝肖某頭部右側猛擊一拳。肖某為洩憤欲製造事故報復李某,便啟動車輛撞擊前方出租車及左前方一小轎車,導致小轎車又與前方出租車追尾,造成四輛車受損,大概2萬多元的經濟損失。公交車撞擊後急剎車導致幾名乘客摔倒,後肖某裝暈在方向盤上,乘客撥打110和120.,後肖某被送醫。最終,肖某因複議損壞公私財物罪被逮捕,醉酒乘客李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對於此事,有以下幾點看法:

1、這起事故原本可以避免,因為李某到站後已下車,是司機肖某的繼續辱罵導致了事態的升級。因此,肖某在這起糾紛和事故中所應該承擔的責任不小。儘管之前受了一些委屈,但不應該“戀戰”,應該顧及車上乘客的安危。

2、當肖某去公安局接受調查時,給出了三個存在差異的理由。他先稱:“自己是被打而事情意識,不知道車是如何啟動並撞擊前方車輛的”;又稱:“自己被打後意識清醒,啟動車輛後感覺胸悶氣短,失去對車的操控能力”;還稱:“自己因右手被打骨折,才事情操控能力”。在警方調出車內監控後他才說實話,是想與其他車輛發生刮蹭事故,然後讓醉酒乘客李某負責賠償。

不知肖某當時的思維是怎樣的,但這種想法確實很幼稚,也很荒唐。拿車上乘客的安危去開玩笑,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只是幾輛車不同程度受損。

3、對於肖某的行為,是屬於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還是屬於故意毀壞財物,需要依據後果來考慮。由於此次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再加上肖某主觀並不是要造成大的交通事故,只是想與其他車輛發生一些刮蹭,並且及時剎車避免了大的事故發生,沒有造成比較大的公共安全隱患。因此,其行為尚未達到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標準。

但是,事故造成了2萬多元的經濟損失,屬於較大數額的故意毀壞財物罪,且其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了逮捕的條件。

4、由於醉酒乘客李某是真正公交車禁止的狀態下,對司機肖某進行的毆打,沒有危及到公共安全。但他辱罵正在開車的公交司機,並且停車後毆打司機,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所以,給予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關於禁止擾亂公交司機駕駛公交車的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作為公交司機,即便忍辱負重也應該首先考慮整車乘客的安危。而對於擾亂司機的乘客,應該一律給予嚴厲的懲處,以儆效尤,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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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對於醉酒乘客來說,違反了法律,而作為公交車司機,失去理智撞擊前方車輛,同樣是違反了法律,二者都是違反了法律,應該按照危險行為公共安全罪論處,在公交車上,二者的行為都是危害了乘客的安全,即使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情節也是極其惡劣,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不可估量,一切藐視他人生命的行為都是犯罪,都應該被法律嚴處。

據悉,在蘭州市38路公交車上,車開至新港城站附近時,醉酒男子李某要求下車,公交司機肖某因為未到站不能停車為由拒絕了李某,李某心生不快,便和肖某吵了起來,公交車到達新港城站時,肖某下車,可是公交車司機還在謾罵,而下車的李某又從前門上車,對司機李某頭部打了一拳,肖某失去理智,心生報復,駕駛公交車撞擊前方出租車及左前方小轎車,導致發生連環四車相撞,公交車司機肖某撞擊前方車輛後又急踩剎車,導致車上幾名乘客摔倒,後乘客撥打了報警電話及急救電話,肖某又假裝受傷暈倒方向盤上,肖某被送醫院,後警方以故意損害財物拘留了公交車司機肖某,對於醉酒乘客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其實這件事情,醉酒乘客也好,衝動司機也罷,都應該給予他們最嚴厲的處罰,接受法律的審判,在2019年1月13日哈爾濱發生的醉酒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一案中,醉酒乘客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而根據2019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對子乘客搶奪方向盤、變速桿,毆打司機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以危險行為危害安全罪論處。

在蘭州發生的事故筆者覺得情節更為惡劣,雖然說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可是二人行為卻是極其惡劣的,對乘客安全也好,對前方車輛也罷,都是一種致命的威脅,這不光是故意損害財物,更為惡劣的是威脅到了他人生命。

凡事要注意處理方式方法,一切衝動都是魔鬼,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一時衝動,做出偏激行為,害人害己。


珞珈評論社


道理在自己這邊,卻沒能理性處理,反到讓自己成為被告。

這隻能說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事件經過:4月7日20時許,蘭州35路車司機肖某駕車西行接近新港城站時,醉酒乘客李某要求下車被拒絕,雙方發生對罵。

公交車行至新港城站停車後,李某從後門下車。因聽見肖某辱罵聲,李某又從前門上車,朝肖某頭部右側猛擊一拳。

為洩憤,肖某啟動公交車撞向右前方一輛出租車和左前方一輛小轎車,造成公交車及3輛小車受損。同時,車內幾名乘客摔倒。

車內乘客報警、呼叫120,後肖某被120拉走。

一、肖某的行為涉嫌了故意毀壞財物罪

肖某在頭腦清醒的情況下,駕車撞擊其他車輛,其目的是為了造成其他車輛的損失,從而嫁禍給李某。

證據也顯示,肖某啟動公交車撞擊其他車輛時,車速較慢,一發生碰撞就立即剎車了。造成的損害後果,也僅僅是包括公交車在內的4輛車尾燈、保險槓受損、引擎蓋或後備箱有些變形等。這不同與駕駛大型車輛不計後果的橫衝直撞,有可能會造成難以挽回的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等情形。

因此,肖某以毀壞財產企圖嫁禍他人為目的的行為,定性為故意毀壞財物罪是適當的。

二、李某的行為也應受到處罰

李某毆打他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應受到治安處罰。

因為李某是在公交車停車期間毆打的公交車司機,其行為不會造成公交車輛失控,不會直接導致公交車撞擊向其他車輛,所以,其行為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安全罪”。


郭廣吉律師



被批准逮捕?

有人說,逮捕的好,危害了乘客的安全。

我說,哪裡好了?


多少次乘客毆打司機,有被逮捕的乘客嗎?大抵不過教育一番,少數幾個行拘幾日,什麼事情沒有。

最終導致了乘客毆打司機導致公交車失控墜河的驚天悲劇。


可就算有這種悲劇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管理部門,仍然沒有任何吸取教訓的任何手段和策略,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姑息縱容這種行為。


一個人,無論是喝酒,還是因為這個那個原因,任何對司機的糾纏,毆打行為,都是切切實實的觸犯了危害公共交通罪行。我就想問一句:抓起來,全部判刑,到底有多難?

其實,一點也不難;難就難在,我們的執法機構,不想管,不願管,嫌麻煩,畢竟沒有造成實際的危害,多半也無利可圖,管他幹甚呢?教育幾句,安慰司機幾句,搞定。


具體到這次事件。醉酒乘客無理毆打司機,司機失去理智撞向其他車輛。我就呵呵了。

請問,司機在被毆打的時候,怎麼保持理智?當一個人無緣無故被人揍一頓的時候,怎麼保持理智?這是素質問題嗎?要是按照這個邏輯來講,那個被乘客毆打導致公交車墜江的的司機,是不是可以定性為被乘客毆打後失去理智自主墜江了?是不是要追究他的責任害死這麼多乘客?


任何毆打司機導致司機失控,造成撞車,撞上其他障礙物,撞死人,一切的責任,本身都應該由始作俑者,也就是毆打司機的人來負責,可我們的社會,卻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司機,要求無論如何,司機都有責任保障乘客的安全。什麼邏輯?


有個很著名的故事。一個女司機,開夜車,被流氓侵犯,全車之人無人幫忙,只有一個人出聲。最後女司機趕走了出聲的人,開車領著一群人墜入深淵。所有人都在贊成這個故事中的女司機的行為,痛罵那些袖手旁觀的乘客。從來沒有人意識到,按照中國人的邏輯,別說女司機被侵犯,就是被輪x,也有責任安全的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這和乘客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司機被毆打而無人制止,記住,那作為乘客,沒有任何人,是無辜的;

如果司機因為失去理智而導致悲劇,記住,作為乘客,你沒有任何無辜的;

這個世界,哪裡有所謂的無辜之人一說。




抓司機,一點也不難。

可是我要告訴你們的是,你今天抓了一個司機,明天會有無數個司機一樣會這麼做。

每個人都要有條路,有條生路。

司機的路,本來是法律來保障他們的安全。

可當他們明白自己除了忍氣吞聲,白白的被辱罵被捱揍,

不會有任何其他辦法,

甚至他們還要為自己在被毆打辱罵的情況下導致的一切事故負傷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時候,

那麼,他們只會更極端,更無情,更殘忍。


我又想到了中國隊交通事故的處理。

早些年,社會保障體系近乎沒有,出事故之後,多多少少都會對事故的受害較重的一方給予一些優待,不管有理沒理,車輛撞到行人,總要負上一些多多少少的責任;碰到那些傷殘的,更是要車輛對這些人多負責些,多出點錢。

從出發點來說,似乎是好的。畢竟,減少些交通事故殘疾者的生活壓力,不是一種好的政策麼?

可結果是什麼?

結果是中國今天發展到很多撞車事件,撞到之後不是救治傷者,而是多次碾壓撞死,寧願一次賠償,也不肯去照顧一個殘疾人。


對乘客的無限制的縱容,和對司機的近乎苛刻的要求,

除了讓更多的司機走向極端,

絕對沒有任何其他更好的可能。


司機,你抓了,逮捕了;

乘客呢?回去繼續喝酒了?


張子曰


上次公交墜河看視頻公交司機就有故意嫌疑,只不過人都沒了也就不再追究。但這種以受到傷害為藉口故意擴大事態,尤其是做出嚴重危及他人生命的司機,必須嚴懲。


勇哥_76208515


這回知道不是哪個司機都是無辜的 尤其是蘭州 司機說過n回了


改變146194179


毆打公交車司機,不會造成公交車失控?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安全?!


度盡劫波1


這為什麼不判4年,6年


林河27


這個司機是生氣,為什麼公交司機屢屢捱打卻沒人管!


順其自然建波


以後多多打客車司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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