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证明后干劲更足了


澄清证明后干劲更足了

播州区纪检监察干部查阅相关资料

“感谢区纪委监委快速查清事实,为我澄清不实举报,真的非常感动!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厚爱……”遵义市播州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七起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通报》,为包括区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陈启学在内的7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后,陈启学如释重负地说。

前不久,三合镇堰河村村民杨某某实名举报陈启学存在乱作为、索要好处费等问题。但是,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杨某某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原来,杨某某因无用地手续违法修建房屋,被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区自然资源局不给他办理房产证是在故意刁难,遂捏造陈启学“不给好处费就没收其房屋”等问题。后经区政府复议和法院判决,确认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恰当。

“因为我的房子是违法建筑,房产证办不了,所以就产生了举报的想法。实在抱歉,这样做确实不对。”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及时将调查情况向杨某某反馈,同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杨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澄清正名不仅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既能让被诬告者吃下‘定心丸’,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还能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长调查结束后欣慰地说道。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对举报情况依规核查,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主动性。(播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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