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貫徹落實公安部放管服30項便民利民措施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貫徹落實公安部放管服30項便民利民措施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貫徹落實公安部放管服30項便民利民措施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貫徹落實公安部放管服30項便民利民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放管服30項便民利民措施,規範機動車臨時號牌使用,2019年5月10日,白山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召集市區內10家機動車4S店負責人開展一次座談,從源頭上落實好各項工作。

座談會上,白山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雷剛對機動車銷售4S店臨時號牌核發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嚴格臨時號牌申領程序,不得違規申領臨時號牌;二是加強臨時號牌的發放和保管工作,不得違規發放臨時機動車號牌,必須指派專人發放、保管臨時號牌;三是發放臨時號牌時,必須由機動車銷售4S店工作人員將臨時號牌粘貼在指定位置上,不按規定粘貼的,一律取消代發臨時號牌工作。同時,雷剛副支隊長強調,放管服工作不僅僅是要放,更是要做好管理工作,放管結合。支隊將健全監管機制,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各機動車4S店在辦理業務時要全程留痕,確保改革舉措的貫徹實施,真正讓群眾感受到改革帶來的便利和成效。

白山市市區內10家機動車4S店主要負責人及車管所相關人員參加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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