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掌掴公交司机获刑4年的判决吗?你还希望严惩哪些不文明行为?

爱豆伴酱


对这个案例,我举双手赞同支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罪,只要行为成立,罪名就成立。有部分人认为这个妇女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意图不明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判决过重,重庆万州公交坠桥事件,那个妇女主管肯定没有故意,但是那个后果当地政府承受不起,逝者家属承受不起。法律是要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扼杀在后果出现之前,而不是根据后果来量刑,老百姓的公共安全社会的安定是第一位的,非要等严重后果出来才打击,没有意思,这才是这条法律条款制定的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应该修改了,该法对高速公路上一些明显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明显认识不足,比如:在高速公路突然变道、行车道上突然停车等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这些行为往往会造成连环车祸,车毁人亡,但交法对这类行为处罚太轻,和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相比,扣几分罚几百,完全没有威慑力,国家应该修改法律,以危险驾驶罪严惩,除了几千罚款,起码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再考。


lszouxj


我认为判4年实刑过重了,应该判个缓刑,昨天全程观看了庭审,虽然是触犯了法律,但是从中可以看出那个女的明显实无心之过,主观恶意并不大,也是没有文化,法盲造成的,再加之平时就是个泼妇,所以造成了这个事情的发生。自从重庆公交车坠江案件发生后,社会高度关注公交车安全问题,可以说这个女的撞枪口上了。这个女的唯一可恨的是当庭翻供,在辩护律师及法庭多次提醒的情情况下还依然我行我素,4年实刑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她自己内心可能认为就打了一巴掌就被判了4年,心里不平衡,将来有可能会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至少会在心里留下怨恨,这种判决结果不能提现司法人性,感受不到社会包容温暖,也不利于今天的改造,这种主观恶意不深的给她个缓刑,罚款,教训让她长记性就可以了,个人观点吧


用户6553893167638


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乘客危害公共安全,殴打公交司机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一般都是行政拘留几日,不痛不痒。终于等来海南这起案件,违法犯罪分子获刑4年,为这一巴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给今后以身试法者敲响警钟。判的好! 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莫一时发泄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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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法行为是应该的,从这件事上还应当看到政府应加大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一个人因一时冲动受到牢狱之灾,对一个人一个家庭都是难以承受的


手机用户6575219426


双手赞成!凡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从重处罚!!!


用户8449330126507


支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掌掴公交司机”的问题,这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司机出问题造成整车人伤亡事故怎么办?重庆公交坠桥已是先例。所以,应该严惩。


用户4427406519


坚决支持,现在有些人太过份对法律没有畏惧心。对袭警,霸坐,碰瓷等恶劣行为都应严惩。不能因为老,小而逃避法律惩罚


流星39161024


四年也还行,足够她反应了。过马路不看红灯不走人行道的我觉得也应该判刑两年以上,随便去乡村路上开车,活路的猫狗都知道让让车,这些没素质的人头都不抬,或者说撞死他们政府给与一定奖励,而且要赔偿机动车损失,尤其老年人更为突出。机动车都成了弱势群体了


青岛罔事


希望多出现一些这样的判决!


76791833


再加二年我想大家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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