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縣林業局原財務人員張燕朋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日前,揭西縣監委對揭西縣林業局原財務人員張燕朋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張燕朋利用其擔任縣林業局會計的職務之便,挪用單位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涉嫌挪用公款罪;採用虛開發票、虛構開支的方式套取單位公款用於個人家庭生活開支,數額巨大,涉嫌貪汙罪。

張燕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財務人員,紀法意識淡薄,置法律威嚴於不顧,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嚴肅處理。依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揭西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燕朋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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