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吉林亮劍丨掃黑除惡應知應會100問(一)

掃黑除惡 吉林亮劍丨掃黑除惡應知應會100問(一)

1.什麼是“掃黑除惡”?

2017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辦《文摘》(第160期)《當前農村涉黑問題新動向值得關注》上作出重要批示:從此件看,當前農村涉黑問題出現一些新情況,請中央政法委牽頭有關部門加強研究,摸清底數,找準病灶,拿出方案。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鬥爭,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掃黑除惡要與反腐敗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礎夯實築牢。 “掃黑除惡”鬥爭由此而來……

2.這次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多長時間?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發﹝2018﹞3號),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3.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三個事關”: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做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5.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意義是什麼?

政治性:這是黨和人民交給的重大政治任務,我們應自覺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去認識,去踐行。這絕非一般意義上的專項行動,而是事關興衰治亂的戰略之舉。

全面性:“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雖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廣度、力度則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徹底性:要像“大掃除”一樣,掃出朗朗乾坤、清風正氣,露頭即打、打早打小,同時,通過“三個結合”,達到標本兼治,邊掃邊治邊建,剷除黑勢力滋生土壤。

協同性:政法委牽頭,綜合治理,齊抓共管,整合資源,多措並舉,多部門聯動,形成強大合力。要堅決克服掃黑除惡是政法系統一家之事的想法。

6.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現實意義是什麼?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隨著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市場經濟負面效應刺激,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及社會管理能力的侷限等因素,黑惡勢力的打擊雖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在一些地方、行業領域滋生蔓延,並呈現新動向。

主要表現:1.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或把持基層政權,撈取政治資本和政治光環,並挾持群眾與黨和政府對抗,製造群體性事件,從而損壞了黨的執政根基。2.向新領域、新行業擴張。披著公司、企業等經濟實體之外衣,非法吸儲、非法募集資金,用高利貸、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套路貸”、“現金貸”、“校園貸”的手段和方式,謀求非法利益最大化。3.向隱蔽化轉型。以貌似合法化的組織形式,頭目“幕後化指揮”,用恐嚇、滋攏、非法侵佔、“協商”等“軟暴力”方式實施犯罪。

7.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歷史意義是什麼?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的一項重大決策和部署。其歷史意義主要表現在:一是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的必然要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住是我們黨的奮鬥目標,一切為了人民,讓人民安居樂業,有安全感、幸福感,必須掃黑除惡,必須充分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二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不掃黑除惡,決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人民群眾也不可能帶著滿滿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邁入小康社會,全面小康也成了一句空話。三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開展掃黑除悉鬥爭,才能改變被黑惡勢力汙染的社會環境,才能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才能有良好的社會秩序,才能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基礎。四是現固黨的執政之基的必然要求。一些地方基礎政權存在的種種亂象,與黑惡勢力為非作歹不無關係,不開展掃黑除惡,這些亂象不可能根本性消失,黨的政治生態就不可能淨化,執政之基就不可能紮實牢固。

8.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通過三年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五個堅持”: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10.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三個結合”是什麼?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除黑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轉自吉林公安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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