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赢了《锦绣未央》什么?其实这场官司没赢

著作人赢了《锦绣未央》什么?其实这场官司没赢

写手君语:

写手君认为,这场官司打赢了是情理之中,如果这样的案子还上告无门的话,那才是咄咄怪事。

但是赔偿13万元,实在无法理解,不说影视等其他版权,单就图书版税也不是这点钱,判其13万元,是在给抄袭留面子还是留后路?

最关键的是,这样一起明显的抄袭,前后历经了两年,两年时间是什么概念?

对这样一本书来说,两年时间,抄袭者可以赚很多钱,区区13万对方可以在这两年内给赚回来。为什么要给抄袭者如此巨大的一个空间,是鼓励抄袭赚钱吗?反正抄了即便最输了官司,也还可以赢利啊!!!

好了,写手君就是发牢骚,原因无他,就是出于同样是写手,同样被人抄袭过,同样只赔了少数的钱不了了之,因此才忍不住跳出来说两句,感叹维权之难,法律之不公。

好了下面切入正文。

著作人赢了《锦绣未央》什么?其实这场官司没赢

8位律师、10余位助理、堆叠超两米的抄袭证据……历时两年的《锦绣未央》抄袭案终于等来了宣判的日子。5月8日,作家沈文文诉小说《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当当网侵害著作权纠纷首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开支1.65万元,共计13.65万元。首案的胜诉无疑为那些正在维权路上艰难行进的著作权人们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但面对未来,维权的路仍道阻且长。

两年与13.65万元

5月8日,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锦绣未央》在116处语句、2处情节与原告沈文文所著的《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判决周静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周静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驳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先对《身历六帝宠不衰》一案进行审理。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表示,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首案胜诉的消息,引得众多关注此案的读者和网友一片叫好。然而,赔偿经济损失加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仅有13.65万元的数字,也带来一番争议。网文作家尤先生表示:“被告通过小说《锦绣未央》不仅实现文字上的收入,还卖了改编版权,虽然以上授权金额未被公开,但鉴于近年来小说改编权的金额与日俱增,被告获得的版权收入也不会是一个小数。13.65万元与被告借助小说获取的较大收益进行对比,不值一提。”

王国华对此解释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与抄袭比例有关。据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锦绣未央》中有近3万字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这与案件涉及字数近300万相比,体量相对较小。“由于被告抄袭内容占权利书的比例大约为6%-7%,因此会影响赔偿金额的判定。但未来还将有11案陆续宣判,被告共计需要赔偿的金额便不会是10万元或20余万元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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