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在老家老宅基地重新盖房,名字变更到他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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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基地上重新建房,也是要经过审批的,如果未经批准,是没法进行名字变更等相关的确权的。所以,针对此题,我们应该认为,老家的叔叔在老宅基地上重新建房,应该是获得了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批准的。因为按照宅基地政策,农村新批宅基地,需要县级政府批准,而在老宅基地上翻建,需要村委同意,乡镇有关部门批准即可。

根据此题描述,题主应该已经离开农村,否则不能称为老家的宅基地。而题主称老家的宅基地被叔叔重新盖了房,并将名字变更。从这些字眼里我们可以认为,这老宅基地,应该是题主爷爷奶奶留下的,分析这老房子应该是题主的父亲和叔叔共有,不过是题主的父亲离开农村,长期没有参与该房的管理和使用。在村民眼里或者村委干部心中,也都以为该房屋完全是农村的叔叔所有了,因此农村的叔叔需要对此房进行翻建时,也很容易获得批准,因此在后来的确权中,也很顺利地变更成叔叔的名字。

其实,这种情况在农村有很多,有的是出外工作的人员自动放弃了农村老房的使用权或者继承权,因为一栋老房再兄弟们平分也没法分,分了两间也没有大的用途,所以就会让给在农村的弟兄使用。有的是父母当时立了分书,兄弟俩平分老房,这种情况下比较明确,房子是有在外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只要不自动放弃,在被在家的一方变更权属后,可以依法主张权利。有的是父母当初没立分书,父母去世后由子女继承,而兄弟中不在农村的人,没有主张继承权利,使老房子成为农村子女一人所有既成事实。

而针对此题,题主和叔叔是不可以争房产的,只可以替父亲主张争房产,如果父母去世,则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来主张权利,争取自己的那一半房产。不过,农村普通的房屋不值钱,一般在外工作的人员没有回去争的,只有在遇到拆迁等大动作时可能补偿很多钱时,才想去回去争利益。但是,由于时日已久,往往很难争得到。针对题主此事,首先得弄出证明,能确切证明这房子当初是父亲与叔叔共有,二是,要证明叔叔建房和过户时没征进父亲同意,是擅自行为,三是,要证明父亲发现被争权后,一直主张权利。因为我国民事案件的权利主张期限是两年,如果发现被侵权后两年以内没有主张权利,即使你的证据再充分,也会被视为放弃权利,超过诉讼时限,官司就很难打了。

综上,针对题主这种情况,如果不是有很大的利益之争,或者题主一家在外的日子比农村叔叔过得好,就没有必要再回家和叔叔争这一半房产。因为在外工作人员虽然可以继承房屋,但不可以翻建,你钱来两半房子,一直没有管理,房子也早已经塌掉了,宅基地使用权就应该被村集体收回了。既然叔叔已经老宅基上翻建,并且变更了名字,作为这么近的近亲,没有必要再去争了,血浓于水,亲情比那点利益重要多了。即使你真争得来,那也是得了利益失了亲情,你再也回不去老家了!


齐东晏子


我叔在老家老宅基地重新建房,名字变更到他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你要弄清楚三件事,第一,你与你叔叔是否为同一个户口?第二,老宅基地所有权人是谁?第三,老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否明确继承人?

你与你叔叔是否为同一户口

因现在一个户口只允许建一栋宅基地房屋,倘若你与你叔叔为同一户口,你叔叔建房之后,你想单独申请宅基地建房,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不同户口,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


老宅基地所有权人是谁

一般来说,拆旧建新的房屋都有宅基地证或有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批准书,上面都会明确所有权人或申请人,按理说,所有权人或申请人才是新建房屋的合法人,如果所有权人或申请人已经去世,那就需要你弄清楚第三件事。


老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否明确继承人

一般来说,农村老人在世就会明确继承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分家,你要确认,老宅基地是否全部分给你叔叔,如果是,那你叔叔则为合法的新宅基地建房人。如果不是,那么你父亲或者您将有对老宅基地的部分继承权,你叔叔对老宅基地的全部房屋进行拆旧建新,那就是不合法的。对于不合法那只能用以下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你爸与你叔叔好歹也是亲兄弟,不必为了一点私产大打出手。

2、家族族长、村委会调解,叔叔不仁,就不能怪我们不义。

3、法院起诉,不到万不得已,切不可走这一步,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以上就是老赵的一些看法,欢迎批评指正。


彝州老赵


你有农村户口也可以去申请,你叔叔申请的宅基地跟你没关系的,你先回家了解一下情况,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很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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