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为优化公益诉讼监督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新干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证据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等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存在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犯罪、不配合调查取证、未按要求回复及落实检察建议等情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线索,及时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意见》的出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能,拓宽了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渠道,强化了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的监督,形成了监督合力,加大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新干县检察院 陈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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