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城市更新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採用“線上+線下”交易

城市更新是我市拓展用地空間,提升城市品質,承接產業外溢,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5月9日,市自然資源局發佈《東莞市城市更新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操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明確了單一主體掛牌招商適用範圍、實施平臺、委託方、原則和交易環節等。《規範》試行3年,單一主體掛牌招商分政府(集體)綜合收益報價和不動產權益要約收購兩個環節實施,採用“線上+線下”方式交易。

一個更新單元確定一個改造主體

《規範》明確,單一主體掛牌招商主要適用於集體土地、國有土地或集體和國有混合土地,一個更新單元原則上整體掛牌確定一個改造主體。掛牌招商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更新單元所屬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委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

單一主體掛牌招商分政府(集體)綜合收益報價和不動產權益要約收購兩個環節實施,採用“線上+線下”方式交易。其中,政府(集體)綜合收益報價採用實物收益固定、地價款網上競價方式實施,報價最高者作為不動產權益要約收購的收購主體。

不動產權益要約收購環節採用網上公告、線下應答的方式實施,在1-6個月內完成100%不動產權益收購,收購對價可為貨幣、物業置換、合作股權、收益權等。

东莞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采用“线上+线下”交易

掛牌招商前期工作由鎮(街)人民政府負責

《操作規範》明確,鎮人民政府負責單一主體掛牌招商前期工作。其中,包括編報更新單元劃定方案、核查和確認不動產權益、徵詢不動產權益人意願、擬定拆遷補償方案、確定政府(集體)綜合收益、編報掛牌招商方案。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擬定對其下屬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權益人的拆遷補償方案。其中,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償以物業補償為主,物業補償佔比一般不低於60%。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權益人的補償條件由雙方協定,補償標準取得該部分權益人的人數80%以上書面同意並公示15個自然日後納入拆遷補償方案。

《操作規範》顯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自行實施,或委託下屬企業實施,或授權集體經濟組織,也可通過政府採購服務方式委託相關專業機構或綜合性開發企業作為服務商開展前期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集體經濟組織公開招引服務商的,要編制公開招引方案。報批公開招引方案,500畝以下的更新單元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准,500畝及以上的更新單元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采用“线上+线下”交易
东莞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采用“线上+线下”交易

特殊更新單元符合兩個條件可“一事一議”

掛牌招商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有關部門簽訂工作責任協議,委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掛牌招商,然後發佈公告、掛牌招商,企業在網上報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核,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繳納保證金即完成報名。網上競價出價最高者為不動產權益要約收購環節的收購主體,收購主體領取不動產權益人清單後,與不動產權益人進行線下協商並達成收購條件。

《規範》還明確了逾期措施,收購主體在收購期限(含延期)內完成要約收購權益土地面積合計佔比或人數合計佔比達到70%及以上但不足100%的,中止收購期限;達到80%及以上但不足100%的,延期3個月;達到90%及以上但不足100%,進行單元切割;期限內無法完成的,該更新單元3年內不得再申報。

成交後,成交方可直接作為單一主體,或成立項目公司作為單一主體,成交方為聯合體的或以合作股權收購不動產權益的,成立項目公司作為單一主體。

《操作規範》明確,後續出臺的軌道交通TOD範圍內城市更新土地收益分配機制與本操作規範不一致的,按新政策執行。另外,面積較大或情況特殊的更新單元,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並經市人民政府“一事一議”批准的,可以分期掛牌確定改造主體。其中,兩個條件包括:更新單元劃定的公共設施能在各分期合理分配,且具備可實施性;各分期的拆遷補償具備可實施性,尤其是納入拆除重建範圍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具備可實施性。

【辦理流程】

更新單元按照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模式實施改造的,基本流程如下:

前期工作——實施掛牌——實施方案編報——產權註銷——土地供應及入庫——實施監管——驗收移交。

(全媒體記者 劉召 潘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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