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億餘元 檢方督促為5309人挽回損失

2018年11月,河北省南皮縣檢察院受理潞灌鄉邢某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該案涉案金額大,涉及人員多,社會影響廣泛。經審查,自2008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邢某明夥同潘某旭、潘某江等五人成立南皮縣潞灌穀物種植專業合作社,在未經國家主管機關批准的情況下,通過張貼宣傳牌、聘用代辦員及口口相傳等形式,以穀物種植專業合作社的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至2018年案發,該合作社營業期間共吸收公眾存款5億餘元,涉及周邊村民5651人。

據查實,這些存款絕大多數是群眾的治病錢、養老錢,如不及時追回,群眾生活沒有著落,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為此,南皮縣檢察院高度重視,先後三次召開案件研討會,積極做好矛盾糾紛化解,督促犯罪嫌疑人退款止損。

接受任務後,承辦檢察官與其他辦案人員一邊審查固定證據,一邊督促止損返還。辦案人員乘車往返數十次,行程兩千多公里,走村入戶,積極向犯罪嫌疑人宣講法律政策,督促他們主動返還款項,爭取寬大處理。經過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的共同努力,犯罪嫌疑人高某峰、史某訓、鄭某龍等9名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及時將涉案資金返還。

為擴大戰果,該院從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出發,依據刑法有關規定,採取“懲罰主犯、挽救從犯,警示他人”的辦案策略,經承辦檢察官申請,報請檢察長同意,及時召開檢委會,依法對案發後積極返還涉案資金的代辦員高某峰、史某訓、鄭某龍等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其他犯罪嫌疑人受到政策感召,也積極籌措資金,主動做好返還工作。

截至案件審結,5309人經濟損失已挽回。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億餘元 檢方督促為5309人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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