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租房客失联并且留下一屋子垃圾,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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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的这一住房可失联给房主留下了一堆的垃圾。这种情况只能怪当初租房子的时候没有跟人家本人签协议。只能怪在租房子期间,你不经常的来看一下房屋的使用情况。



只能怪在人家不拿身份证,用司机的名字和你签租房合同,你却同意。到现在怎么样?还不是留下了一堆后患的问题。这种情况只能自己承担了,找不到租房子的人自然也就找不到赔偿人了。所以说只能是自作自受了,前几天我也看到一个这样粗心的房主。这个房主的家就住在大学的旁边。他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一个自称是陪着孩子上大学的家长。两个人也按照合同签定的协议。这个出新的房主把房子一租就租出去了三年。三年以后房子到期的时候,他接到租房子人的电话。就去接收房子了。一到现场看,当时她都目瞪口呆了。宽敞明亮的房子,三年前还是,可今天一看,大厅被间隔了几个小房间。自己的排烟罩儿已经都掉了下来,厕所里的坐便器的盖都没有了。反正是一片狼藉。
后来邻居告诉她,这个房客用他的房子出大学生。转手挣了很多的钱。气愤的房主人拿电话再联系那个人的时候,人家已经关机了。这也是租房子的人坑了房东。所以说要让我看这样的房东真的是粗心大意。不过也没有办法,自认倒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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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既有当租客的经历,我的家人也有把房子租给别人的经历,还有家里人和我本人当过“租房非正式中介人”的经历,对这种事情感受颇深。

我认为,这种租客就是人品问题,这种人本就不是那种有好习惯的人,即使是做生意,也不会做大的,因为这样的人,眼界和格局太小了。还有,对于房东,也就是租房者来说,这次算是个教训吧,下次一定要了解好人品,不能单看给钱的多少。

对于这个话题,我想我本人可以分享一下我和我的家人的当过的三种角色的经历

第一种角色:租房者

我本人虽然是大连人,但是,却是在外地念的大学。同时,去年,因为带孩子看病的原因,去北京短暂地呆过一周,也租过短租房。

我在外地念大学时是与大学同学一起到外面租房子的。三个大学生,对居住环境要求不高,有个温暖的地方睡觉,有电源就可以了。我记得当时是房东是一个老太太,把自己的一间屋子空出来,租给我们。这间屋子很大,可以放下四张2米长的床,同时,中间还能放桌子。

我和大学同学租房子,房租是我们三个人合伙掏钱的,电费也是我们合伙出的。每到固定的时刻,给房东老太太房租,同时,也签了份租房协议。

至于屋内环境,我们也是经常打扫。只要屋里脏了,我们三个人就会打扫一番,让屋里干净些。同时,我和同学在屋里配了垃圾桶,我们没事也会分配倒垃圾的任务。我们租的那个屋子,一直到我们仨大学毕业环境都不错,再租给别人住完全没有问题。房东老太太对于租给我们仨大学生也是很满意。毕竟,我们都是讲究人。

第二种角色:出租房子的人(房东)

当过这个角色的人其实是我妈。当时,也是通过中介把房子租给一个两口子在市场做生意的人家。我妈当房东收房租。

这家人孩子不少,两口子平时在市场做生意,只有晚上才回家。

有一次,我和我妈去了我们租给别人的房子里。当我们打开房门,哎呀,那叫一个热闹,屋子里都好堆满破烂了。原来挺宽的屋子就剩那么一点儿过道了,别管哪个房间,都是一个字“乱”,卫生基本等于没有,垃圾遍地,蟑螂乱爬,用一句老话讲,这种环境可真是“天上掉下一只龙都摔不死啊!”我看了都感觉烦躁。

后来,我妈多次劝说过租客,可是,租客一家好像不为所动。后来,我妈实在忍不住了,到期不续租了。

这房子空出来后,我和我妈几乎花了半年时间,才把这房子收拾回原样,那叫一个费劲啊!

第三种角色:非正式房屋中介人

这种角色,我和我妈都当过。我有个大学同学刚毕业时在大连工作生活,我在我家周围帮忙给他找了一间空房,没有经过中介。因为,房东老太太和我们家是老邻居,比较信任我们。

我那个同学没别的毛病,就是太抠了,而且,事儿多,租了一段时间后,不租了。当然了,我大学同学还是一个“立整人”,对于房子的环境还是比较重视的,在这方面没被房东批评过。

我妈当非正式中介人的经历还是比较多的。因为我妈是“楼长”,加上她从嫁到我们家后一直就在这里生活,对周围的环境及其熟悉,本栋楼谁家住的是谁她都是了如执掌的,毕竟,不少人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即使搬走了也知道你什么人品。

说实在的,我妈当楼长,经常管这种事,我也接触过不少来租房子的外地人,有的人确实是讲究人,和她是哪个地方的人没关系,到哪都显得很干净。

我们门洞二楼有个人家,在大菜市做生意,卖猪肉。在我们这里租房子也有五,六年了,他们家闺女在杭州当化妆师,我妈也经常遇到这家人,而这家人也经常叫我妈“大姐”。这家人租房子就显得很讲究,基本不破坏环境。

当然了,也有那种挺不讲究的。我家旁边那家就是,曾经租给过一个送饮用水的单身汉,白天见不到人影,基本都是下半夜才见到人,而且,天知道他那水是怎么来的,或许是直接从水龙头接的水。当然,最让人不放心的是这个人也不与周围邻居接触,让人感觉很不放心,我见过这人几次,我都怀疑他以前是不是有些“劣迹”。

这家的房东和我妈是老邻居,我们两家都有联系方式的,租给这样的人我和我妈都不放心,最后,经我妈一联系,终于到期不续租了。这个租客也很不讲究,房租还没给齐,直接跑路。

后来,我妈和房东去清理房间,竟然发现了女人的内裤。

一个送水的单身汉,早出晚归,还在租住的房间里发现女人的内裤,这种人是什么人我是无法想象了。


对于这样的事,我首先觉得租客不讲究。

你作为租房者,不辞而别,还搞了人家房东的房子一屋子垃圾,你是怎么想的?

即使你只拿它当库房,那么,你觉得一屋子垃圾不招“小强,蛆虫和耗子”么?在这样的环境下存货,你觉得保险么?万一哪天耗子把存货啃了呢?

好的环境不但使人身心愉悦,同时,也会使安全有保障。

其实,房东对于这件事应该算有个教训吧,这下可得时间收拾了。下次签租房协议前最好把保持好环境这条加上吧。这也给那些想租房子的各位提个醒。租房协议不光要写房子里有什么,取暖费和三费谁掏,每月给多少钱等,还要加上一条——“保持卫生”,否则,罚款。


以我个人的经历,对于这种事总结一下,那就是:

作为租客,虽然这里只是你临时的家,但是,保持好干净的环境对于你自己和房东都是有好处的,不要求你把这里搞得富丽堂皇,可是,最起码别“霍霍”,做个讲究人。

作为房东,尽可能为租客提供方便,租房前了解好租客的人品,背景等,不要贪图给钱多少,还有,租房拟定合同时多想些,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否则,最后倒霉的是你自己。


大连的杂家


房屋租赁是双方都得利的事情,房主有了收入,房客也在打拼的城市里有了落脚之地,也算是陌生的地方有了自己的小家,不过由于理念关系,可能多数人认为租房并不是家,也因此一些不讲究的人就没把租住的房子当成家看,不然谁会在自己家里堆一堆垃圾呢。

大连的文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位不讲究的房客,这套房子是从2010年就开始出租了,前几位租客还都不错,可最后这位2016年开始租房的杨女士就让文先生彻底无语了。

2016年5月开始的一年是通过中介租赁的,然后2017年6月开始就是口头约定再租一年,也没什么合同。文先生还挺好意地多给了杨女士一个月,房子该在7月3日到期。

5月份的时候,文先生就联系这位杨女士,问她还继续租不,结果杨女士的电话就打不通了,一直到租赁到期,杨女士一直是失联状态。

没办法,文先生在四位邻居的见证下,找来了开锁公司,开锁方当场联系了警方并在录了像的情况下把房门打开了。

(图自《半岛晨报》)

门一开,文先生就傻眼了,之间满屋子全都是垃圾,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脏的房间,而且这房子居然还是他自己的。可是他已经找不到杨女士了,这一屋子垃圾之外还有一些私人物品,文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好了。

这事吧,杨女士肯定是不对了,但是文先生也有问题,因为他到现在也不知道杨女士是不是真的叫杨女士,签合同的时候,对付只自称姓杨,没有拿身份证,而是让她的司机拿身份证签的合同。从屋里的外卖单子看,一起住在这里的是齐女士,而且这位齐女士的电话也停机了。

这样的话,没准文先生只能自认倒霉了。虽然律师表示,文先生可以从那位“杨女士”那里收取物品保存费用和房间清理费用,但是,前提是得能找到人啊。

所以说,必要的契约规则是要遵守的,不然自己也很可能吃亏。


辽沈晚报


有句话说的好,房子是租的,日子可是自己的,窗明几净是最好的风景,一个人的住所也是彰显个人品味的载体,任何一个对生活品质有追求的人都应该保障生活环境的整洁,对于租来的房子尤其应该如此,因为租来的房子终究要还回去的,如果像这位极品租客,暴露出的就是人品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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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


先说说我以前租房,每一间屋子都收拾出来每天擦地。早上上班早就晚上回来收拾,厨房干干净净,退房子时房东看了说比她住的都干净,后一个月我水电都按以前用的都平均给她,后来她没有租因为有冰箱两个月电费三十多物业又给我打电话,我挂给她她说没在家让我给她交了以后发给我,我交了以后就没有以后了,其实我知道手机都有缴费功能,就想算了吧,才几个钱,就是做人的人品!


风之子144012507


实践证明,男孩比女孩善良,只能这么说


鸿雁213505829


好的住户想找好的房东和中介,有些事情不能一概而论的!


小黑球129


我站远点看。味太大


暖阳阳75162624


随便,爱咋看就咋看


幸福134380946


上道德品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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