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掌掴公交司机获刑4年的判决吗?你还希望严惩哪些不文明行为?

爱豆伴酱


海口市30路公交车女乘客陈某掌掴公交车司机。之后陈某被刑事拘留。2019年5月9,女乘客陈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我认为量刑过轻。


前不久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死因。就是因女乘客导致。海口市女乘客的行为。与重庆女乘客相同。不同的是没有完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前不久最高法院对乘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决。做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不得判处缓刑。

二、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鄙人以为,海口女乘客陈某的行为。严重危及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应当判处八年有期徒刑最为合理。


杨朱学派


对这个案例,我举双手赞同支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罪,只要行为成立,罪名就成立。有部分人认为这个妇女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意图不明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判决过重,重庆万州公交坠桥事件,那个妇女主管肯定没有故意,但是那个后果当地政府承受不起,逝者家属承受不起。法律是要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扼杀在后果出现之前,而不是根据后果来量刑,老百姓的公共安全社会的安定是第一位的,非要等严重后果出来才打击,没有意思,这才是这条法律条款制定的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应该修改了,该法对高速公路上一些明显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明显认识不足,比如:在高速公路突然变道、行车道上突然停车等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这些行为往往会造成连环车祸,车毁人亡,但交法对这类行为处罚太轻,和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相比,扣几分罚几百,完全没有威慑力,国家应该修改法律,以危险驾驶罪严惩,除了几千罚款,起码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再考。


lszouxj


判得不重,因为这不是在一般的地方打人,可以想象如果在其它场合,如广场,公园等,这个女的绝对不敢去打一个男人的!她很清楚这个司机无法还手,也不敢还手,因为司机在开车呢!这个女人很卑鄙,利用司机的善良和正直,击打司机的面孔……实在可恶!司机身系一车素不相识的人的安危,清醒理智地处理问题,令人钦佩!特别应当看到的是,被人打脸,不是皮肉受到多大伤害的事情,而是一种侮辱!一种丧失尊严的感觉!这种情况下法律就应当坚决地主持正义,保护所有的司机!


游客181714667


我认为判得好👍这样的判决能有效的震慑这种行为的再次发生!我们现在的社会让人感觉就是:很多人目无法纪,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你拿我无法!随意去伤害别人,无视别人的生命安全和权利不顾,没有社会公德!交通工具上霸座、阻挠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的正常通行,不排队、溜狗伤害别人,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碰瓷,讹诈等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杜绝歪风邪气,弘扬社会正气!


MonteBianco


个人认为此提问存在逻辑思维的偏颇。此类恶性事件,判轻拟或判重都不是事件的本质。判四年也好判六年也好,都是为了警示人们要自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运行。任何干扰和破坏公交安全的行为都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这是不可触碰的法律底线。一旦触碰,不管你是否主观故意,都必须追究其造成的客观社会恶果。那种掺杂着感情色彩来斤斤计较判轻了还是判重了,这不仅仅是无任何价值的事后诸葛亮,更容易将人们关注公交安全、自觉维护公交安全的焦点引向岐途。


用户6652305643999


我认为判4年实刑过重了,应该判个缓刑,昨天全程观看了庭审,虽然是触犯了法律,但是从中可以看出那个女的明显实无心之过,主观恶意并不大,也是没有文化,法盲造成的,再加之平时就是个泼妇,所以造成了这个事情的发生。自从重庆公交车坠江案件发生后,社会高度关注公交车安全问题,可以说这个女的撞枪口上了。这个女的唯一可恨的是当庭翻供,在辩护律师及法庭多次提醒的情情况下还依然我行我素,4年实刑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她自己内心可能认为就打了一巴掌就被判了4年,心里不平衡,将来有可能会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至少会在心里留下怨恨,这种判决结果不能提现司法人性,感受不到社会包容温暖,也不利于今天的改造,这种主观恶意不深的给她个缓刑,罚款,教训让她长记性就可以了,个人观点吧


用户6553893167638


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乘客危害公共安全,殴打公交司机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一般都是行政拘留几日,不痛不痒。终于等来海南这起案件,违法犯罪分子获刑4年,为这一巴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给今后以身试法者敲响警钟。判的好! 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莫一时发泄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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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行为不是轻与重的事情,她以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一车人的生命不是你用4年刑就能换来的,国家对那些霸座,飞机上闹事的,袭击人民警察的,都应该那入重判或严判,祖国强大了,人民幸福安康了,让那些破坏社会不稳定的人应该付出法律的严惩。


海东人民


判的不重!如果轻描淡写的判一下,那就会发生更多的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也许会发生更多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不能因为后果不严重而姑息这种现象。必须严惩,以达到震慑的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用户4100148144781


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不管是对司机一巴掌还是动一手指,一旦出事带来的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如果公交车未启动,这种量刑判罚过重,但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任何侵害司机的行为判4年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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