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37頭小斑海豹放歸大海

最后37头小斑海豹放归大海

本報訊(記者 熊穎琪)今年2月,大連警方查獲一起非法獵捕販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海豹案。5月10日,其中被救助的37頭斑海豹回到大海的懷抱。

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曾於今年2月21日通報了一起非法獵捕案:警方在一次走訪中發現有人非法獵捕、收購斑海豹幼崽,立即展開偵查。

2月11日,民警查獲斑海豹幼崽80頭,其中71頭為活體,身體極度虛弱,9頭已經死亡。隨後,根據犯罪嫌疑人交代,警方又發現20頭死亡斑海豹幼崽。獲救後,小斑海豹因被非法獵捕時受到驚嚇,被藏匿時又未得到母乳餵養,身體非常虛弱,最終共計存活61頭斑海豹幼崽。

經過遼寧省海洋水產科學研究院、大連老虎灘極地館、大連聖亞海洋世界等專業機構救助,4月11日,該案中被成功救護並經專家和獸醫評估已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的24頭斑海豹幼崽被放歸遼東灣。

5月10日上午10點,被非法獵捕的37頭斑海豹幼崽在遼寧省大連市旅順附近海域被放歸大海。專家們通過衛星信標發現此前放生的24頭斑海豹幼崽目前狀態良好,順利迴歸種群。至此,倖存的61只斑海豹全部迴歸大海。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截至今年2月25日該案已有10名犯罪嫌疑人落網,另有兩名犯罪嫌疑人翟允濤、王龍民在逃。大連警方當時曾向社會發布懸賞通告,凡提供有價值線索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1名獎勵人民幣5萬元。

斑海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唯一能在中國海域繁殖的鰭足類動物。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圖片來源/央視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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