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重拳出击“扫黑除恶”,要来,就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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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重拳出击“扫黑除恶”,要来,就来真的!

近日,高明区检察院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组,同时创新办案模式,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率先实施“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该两项工作机制皆于5月初正式推行。

在高明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着重要的“探头”作用。该院副检察长徐继真介绍,今年5月,该院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组,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及干警履职情况的监督,尤其将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

具体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组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及干警履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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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紧抓纪律教育。该监督组将不断严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及时通报涉黑腐败和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干警自觉遵纪守法,切实抓好检察队伍自身建设,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加大日常监督。该监督组将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通过参加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查阅案卷等方式对本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动态监督,注重日常提醒,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该监督组将畅通渠道,利用到结对帮扶村走访的机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举报方式,主动出击,收集线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刀刃向内,对凡是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或线索,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在组建监督组的同时,高明区检察院还组建专业团队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根据案件特点和团队情况,该院还创新办案模式,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率先实施“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由专项斗争办案小组的员额检察官全程办理,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徐继真表示,相比之前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员额检察官办理的办案机制,“捕诉一体化”切实提高了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据统计,自去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明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43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件47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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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日报、高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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