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鋼殺醫案判決已出,為孩子報仇的父親陳建利被判死刑,你怎麼看?

秀兒老師


我覺得討論問題的題目要客觀,不要加上主觀色彩。你直接用了個定語:為了給孩子報仇的父親。是醫生殺了孩子嗎?孩子的父親自已這樣認為也不行,得有法律依據。在醫院裡邊看病,醫生要面對的患者可以說是形形色色。這不僅僅是說病情,也有思想、意識及行為的不同。現在很多人把醫患的緊張關係到歸罪到醫生身上。其實就像坐過站的人就打司機,不惜把一車人包括自已掉到江裡。像這種人和醫生髮生爭執也能怨醫生?而且現在很多人就抱著這樣的心態,老子花了錢了你就必須給我治好病。

大家對醫院及醫生這麼有意見,把所有的醫院都關了,你認為行嗎?

另外我們的客觀的說醫生不能包冶百病,有的醫生醫術高一些也是相對來說的。不是說你到了醫院見到醫生就萬事大吉了。有的病能治有的病治不了。

你殺了人,觸犯法律就得法辦。


天堂麗鳥


很難說真相是什麼?有時候是護士不好好護理。我兒子出生五天,在保溫箱治療黃疸,激光照射。轉入普通病房的時候,欠費了。不交錢護士不讓抱孩子,我們都在外面等著。他爹跑到樓下平房收款室交錢去了。排隊等號,回來半個多小時了。結果,小孩光著身子被放到保溫箱外面半個小時,沒人管。包被衣服護士早就要去了。不交錢結果沒給穿。交上錢後抱到普通病房,護士一個個的跑過去給揉大腿,跑的動作可大了,我當時不知怎麼回事,護士說,大腿都僵硬了,我看看通紅。護士說,是凍得,沒穿衣服半個小時,你們沒交錢,有欠費,不能往回抱孩子。我看了看渾身通紅凍得,冰涼。護士按摩孩子的大腿,讓我抱在懷裡,吃奶,按摩。我可氣死我了。我說,我們下去交錢去了,你們怎麼不給穿上衣服?包被不是你們拿去了嗎?一個護士說,從保溫箱出來半個小時了,凍得。要是我兒子腿殘廢,截止的話,我也去砍了那些護士。不負責任。他們是很忙,天天那麼忙。可以理解。但是,出來保溫箱,給把孩子放包被裡行吧?因為是監護室,家長不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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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醫院醫生都鑽錢眼了!我加閨女生下來一直哭鬧,醫院也沒個說法,就叫我們抱到人民醫院去看看,排了兩小時隊終於看了專家門診,她說可能黃疸偏高,叫我去兒科找護士查查。護士查了後,我問她高嘛?她沒回答叫我去找醫生,來到診斷室我給醫生檢查報告,她說問題不大,沒開藥,叫我去醫院超市買了一桶奶粉,她說治療黃疸,五百多!後來回到婦幼,我就請教醫生,我把測的數值給她看,她說沒問題,我說醫院給開了一桶奶粉治療黃疸,她說治療黃疸現在只能照藍光!顧名思義,我被人民醫院坑了!所以,現在我對醫生的信任度極其低!醫院真的比煤窯還黑


無聊就寫一二三


我知道沒有一個為醫生講話的,我也是,但家裡出一個兒童醫生以後我才知道他們的艱辛,每天一個兒童要經力多少人盤問,父口、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人人都要問醫生,一個醫生管幾張床?一張床病歷多長時間寫?一張床有多少家人過問,他們都要一一回答,剩下連吃飯時間也沒有,長期超24小時加班,說他們工資你們可能不信,我女兒在常德第一人民醫院兒童重症監護室上班,每天累死累活工資加獎金才8至9千元,請問大家他們本科五年讀研三年花費多少錢,成績不好還考不上,他們過八年你們己有多大收入?更讓我體會的今年3月27大女病重一個醫生三天三夜守護沒閤眼,你們不知道我女兒在重慶兒童醫院讀研時有多少家長放棄治療是她們在死亡線上打孩子搶過來,當一生命在他們手上終止難道他們好受嗎?我女兒現在在常德農貿市場租一個門面準備賣小菜,我全力反對,當我和澧縣肛腸科主任溝通後他送給我一句話“醫生不是人做的”他並且告誡他兒子討飯不做醫生。今天講這些看了一些評論都站在兇手一邊,試想你有子女當醫生,一個病人病危一個科室一個醫院有多少上級醫生難道是那個醫生責任嗎?即然也身不該死,我先告訴大家如果發生在我女兒身上我殺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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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次經歷,第一次小孩發燒,沒床位,住觀察室,一週左右,問三個醫生,孩子什麼情況,三個醫生回答各不一樣。第二次,女兒小手術之前發燒,問醫生可不可以做手術,醫生直接來一句,先掛號,這兩次都是三甲醫院看的,然後果斷轉到縣醫院,遇到個年老醫生,人家講的很詳細,後來媽媽肺炎住院,住縣醫院十多天後跟我單獨溝通說片子上面有東西看不清,要轉大醫院,然後果斷轉到了大醫院,掛的主任號,年老的醫生看了縣醫院的片子說,沒事了吃點藥就行了,我們心裡不踏實畢竟縣醫院要求轉院的我們要求住院觀察,年老醫生來了句,我給你辦住院再出院有意思嗎?怕被人家罵呢,說你們實在不放心就掛幾天水好了。我想問縣醫院的是沒能力呢,還是為了科室獎金騙人出院?沒能力不怪你,要是為了獎金拿病人的病情嚇唬家屬轉院(出院),是不是該死?三次求醫經歷告訴我別生病,生病了醫院是次要的醫生是主要的,就像現在的孩子上好學校容易,遇到負責人的老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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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醫療水平和32年前比是退步了還是進步了,我兒子今年32歲了,出生七天的時候得了敗血症,到保健院住了半個月好了。當時醫生也說我孩子不保了,但是我們堅持治療後孩子現在很健康。 現在的醫生責任心和良心都得好好的提高,小毛病,到醫院都會給拖個半月一個月的,除非醫院病床緊張,才讓你出院。 還有這個孩子的家長你既然放棄治療了再去找醫院,這個有點不對頭。再說孩子的屍體你醫院憑什麼不給人家,有權利扣留嗎?派出所處理問題首先應該以化解矛盾為主,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的心情肯定不好,應該好好疏導才對,而不是一味地要求交罰款交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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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那是我少年時代,弟弟在縣醫住院,我陪伴他,他是肚子疼,一發作,我就喊醫生護士,他們立即到來,查看,問候,治療,態度很好,和諧可親,醫院設病號食堂,飯菜很香,還不收糧票,只讓實一份,過幾天,病好了,我們出院了,他們送我們走出醫院門口,我們已經建立了心中的友誼。他們是月工資,沒獎金,醫院是財政撥款,醫護人員沒有掙錢任務。我羨慕他們的工作,能為人解除病疼,多麼高尚的職業!我想,長大了,我也要當一名醫生。

近幾十年來,醫患互不信任越來越加深,患者對醫生的各種處治疑心重重,主要表現在花錢費用上,服務態度上,稍不如意,吵罵起來,甚至大打出手,很少有執法者出面制止,甚至是網絡攻擊,打打殺殺,醫護人員成為待宰的羔羊,患者的錢成為決堤的口子,外流。醫患矛盾怎麼解決?何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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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是值得大家尊敬,畢竟是救死扶傷的事。但也只限於有職業道德,有責任心的醫生。沒有責任心的醫生一點小疏忽對他而言只是工作失誤或者失責而已,但對於一個家庭可能就是滅頂之災的大禍,如此如果沒有法律追責,便是醫患關係的禍根,但是往往法律無從追責。多年前我母親眼睛內囊炎小手術,醫護人員好久沒過來巡查情況差點釀成大禍,後來電擊復甦心跳才搶救過來,知道這情況的我當時也是氣憤難平,要是我在醫院也肯定會去找相關人員的麻煩。所以說,做醫生就得有責任心,不然還是別做,還有就是現行的醫療監督和回溯機制不全,無法準確判斷整個就醫流程是否合理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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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孩子父親被逼的持刀殺死了當事醫生,但法律責任是避免不了的,孩子父親心裡也早已放棄砍完直接在當場點了煙抽。主觀上畢竟是故意殺人並不是故意傷害,可以判死刑。但我個人覺得可以做出兩個判定。

第一,孩子父親判處死刑,不是立即執行肯定是有緩刑減至20年或25年的有期徒刑,但我覺得這太長了,畢竟人家也是作為父親的一個責任感,再說可以說這個人也是為了家庭付出的主觀意識,進去呆20多年人傻了,媳婦兒呢?

第二,要給這位父親判處死刑,父親受了法律的制裁,那麼醫院和派出所呢?能免除責任嗎?主要責任還是在醫院上!醫院給出合理的答覆,詳細的把所有監控拍攝到的過程給家屬看的話能有這樣的後果?自己肚子裡生下來的孩子的遺體為什麼父親要不了?這樣的醫院以後還能救人命嗎?要的只是成績要的只是錢,就是為了錢!!所以,相關部門(醫療部門)和承辦的公安機關責任人都應收到相應的制裁!

一句話概括,應該從輕孩子父親的處罰,要讓醫院付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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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殺醫事件要進行強烈的譴責,任何時候都不應該採取殺人的手段來解決問題,故意剝奪他人生命不可取!

然後我們簡單瞭解一下事情的起因及經過:

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陳建利之女在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以下簡稱萊鋼醫院)出生,產後第一天(20日)出現發燒症狀,於21日轉入萊鋼醫院兒科病房,同日經醫治無效死亡。陳建利認為萊鋼醫院診療存在問題,並多次要求醫院賠償未果,遂對醫院及其女兒在兒科時的主治醫生李寶華(男,歿年35歲)產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時許,被告人陳建利駕駛摩托車趕往萊鋼醫院,途中購買單刃砍刀一把,放入隨身攜帶的一綠色帆布包內。9時45分許,陳建利進入萊鋼醫院外科樓五樓兒科病房,在醫生休息室找到李寶華,質問李寶華其女兒死因及賠償問題。因不滿李寶華答覆,趁李寶華接聽電話之機,陳建利抽出帆布包內的砍刀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李寶華跑出門外,陳建利持刀緊緊追趕至醫生辦公室門口,又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兩刀,進入醫生辦公室後又連續用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數刀,致其顱骨粉碎,腦漿迸裂,當場死亡。在場的醫護人員欲入室施救,被陳建利持刀阻止,後其被趕到的出警人員控制。

  這起傷醫事件引起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國家衛計委的高度關注,對罪犯迅速批捕。

  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建利為發洩不滿情緒,在公共場所公然持刀殺害無辜醫生,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陳建利持刀殺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人身危險性極大,後果及罪行極其嚴重,雖能坦白且當庭認罪,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應依法予以懲處,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以上為萊蕪法院的一審判決公告,簡單的描述了事情的起因、經過及結果。但是事件的真實情況好像至今未見相關通報(應該和家屬相互佐證流程,曬出治療過程檢測單據及相關簽字報告),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只有弄明白暴力砍醫的真正原因,才能夠從根本上化解醫患矛盾!

再來說說殺人者陳父,應該不算報仇,頂多算是洩憤吧,醫生不會故意殺害病人,這對他們百害無一利。就算是有醫療事故,也應該申請相關醫療鑑定,而不應該採取這麼過激的行為,這麼做不僅僅對這兩個家庭造成傷害,還寒了千千萬醫護工作者的心。醫生也不是神仙,人體太複雜了,好多病情醫生也無能為力,作為普通人,我們也要理解,不能粗暴的認為,我花了錢,你是醫生,治不好就是你的責任,這是耍流氓啊!也請衛生局及醫院相關部門多一些耐心,對有疑問的患者家屬,要及時做好溝通及解釋,多多相互理解。

至於死刑合理不合理,我希望接下來的二審可以披露更多的細節,讓我們大家瞭解更多的事情真相,法院作出的判決,肯定有充分的依據的,我們要相信法院。但從造成的惡劣影響來看,我覺得死刑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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