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河:安陽西高穴曹操高陵的“多面性”解析

国河: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的“多面性”解析

安陽西高穴發現的“曹操墓”應為魏武帝高陵

“曹操墓”是今天大家的俗稱,對應的是考古發掘的安陽西高穴2號墓。文獻記載中曹操對自己的死後安排有《終令》和《遺令》兩篇,《終令》中提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周禮》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後。漢制亦謂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將有功者,宜陪壽陵。其廣為兆域,使足相容。”漢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去世,“諡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有司依漢立陵上祭殿。”曹丕在同年十月受禪,“刻金璽,追加尊號,不敢開埏,乃為石室,藏璽埏首,以示陵中無金銀諸物也。”《晉書·禮志中》:“至文帝黃初三年,乃詔曰:‘先帝躬履節儉,遺詔省約。子以述父為孝,臣以系事為忠。古不墓祭,皆設於廟。高陵上殿皆毀壞,車馬還廄,衣服藏府,以從先帝儉德之志。’文帝自作終制,又曰‘壽陵無立寢殿,造園邑’,自後園邑寢殿遂絕。”這些文獻中透露出的信息是,曹操的埋葬之地稱謂是高陵,其中的差別是魏武王高陵和魏武帝高陵,魏武王時期的高陵從公元220年二月丁卯開始止於同年的十月,之後的稱謂應該是魏武帝高陵。

既然埋葬地稱作陵,就漢晉時期的陵寢制度而言,就不應是簡單的一座墓,曹操高陵雖然號令薄葬,沒有了高大的封土,對應的陵園面積不及一萬平方米,但陵園牆內仍然規劃了主墓兩座(1、2號墓),陵園西半部有若干陪葬墓。目前考古工作還有待於繼續深入,文獻記載的“祭殿”“石屋”等建築遺存以及陪葬墓的特徵相信也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

需要指出的是,在1、2號墓墓道的兩側存在對稱的長方狀、磬狀的坑,發掘者初步認定為建築墓葬時所用的支架坑。經觀察,1號墓墓道兩側只有長方坑或方形坑,2號墓墓道兩種坑並存,方形坑打破了磬狀坑,這也是2號墓二次合葬的重要證據之一。

曹操高陵究竟是帝制或是王制的問題

在論證西高穴2號墓的級別時,出現了比較矛盾的現象,強調其墓葬高規格時,往往關注它與帝王身份相稱的文獻及考古證據,反之,“倒曹”的話語中,更加強調了“負向”的特徵。那麼,曹操高陵究竟是帝制或是王制?筆者認為曹操高陵屬於王制的級別,又摻雜了一些帝制的因素,但主要是王(魏王)制。

首先,之所以說它是王制是基於文獻記載與考古發掘兩方面的綜合判斷。《讓縣自明本志令》中說,曹操年輕時的理想是“慾望封侯作徵西將軍,然後題墓道言‘漢故徵西將軍曹侯之墓’。”隨著曹操身份與地位的變化,到了公元216年五月,漢獻帝下詔“以魏公曹操功德極天際地,伊周莫及,宜進爵為王。獻帝令鍾繇草詔,冊立曹操為魏王”,兩年後,曹操作《終令》時,已經把“漢故徵西將軍曹侯之墓”的“誓言”拋到了腦後,開始憧憬“漢制亦謂之陪陵”的夢想。從公元218-220年兩年時間預作壽陵的結果看,曹操的墓葬應當是按照王制來設定的。考古發掘表明,西高穴2號墓平面為甲字形,坐西向東,是一座帶斜坡墓道的雙室磚券墓,主要由墓道、前後室和四個側室構成,佔地面積約740平方米。這樣的大小和洛陽已經發掘的魏明帝太和二年(公元228年)諡曰壯侯曹休墓的面積(墓室東西長15.6米,南北寬21.1米,深10.5米,含墓道在內上口總面積約550平方米)相比略大,與東漢中山簡王劉焉墓的面積(平面呈方形,南北長26.75米,東西寬20米,加上墓道長50米,寬4.5米,總面積為760平方米)大致相等,與已經調查的東漢帝王陵的墓室面積,如大漢冢(劉秀原陵)的2278平方米又有大幅的差別。也就是說2號墓的規模大小,基本上是小於東漢帝陵(不含附葬性質的帝陵如衝帝懷陵、殤帝康陵),等同於東漢的諸侯王陵,大於侯或兩千石級別的墓葬。

其次,之所以說它摻雜了一些帝制的因素,是因為東漢末年挾天子以令諸侯的魏王曹操在出行時已經比擬天子之儀,建安二十二年“夏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在這種情況下,後人為曹操安排喪葬之際,隨葬物品中埋入一些比擬帝陵葬制的物品,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如圭和璧的使用,十二瓦鼎的隨葬等等,都是如此。

曹操高陵究竟是厚葬或薄葬的問題

厚葬與薄葬是對立統一的概念,也是衡量一個時代風俗的風向標。縱觀歷史時期喪葬習俗的發展,兩漢盛行厚葬的特徵是一個基本的判斷,這種習俗來源於“事死如事生”的思想導向,也是漢代先民重視祖先崇拜、血緣傳承與行孝觀念的重要表現,上升到陵寢制度層面的厚葬當時已經是維護國家政權禮儀秩序、維護君權權威的特殊政治表徵,這就是《晉書·索琳傳》所講的“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獻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當厚葬成為一種社會風尚或習慣的時候,上自天子下至百姓都會利用手中的財富去竭力營建死後的另外一個世界。曹操高陵也不例外,儘管他本人一貫強調薄葬,但鋪滿墓底的畫像石以及用燒製的專用規格大磚堆砌的“四室兩廳”墓室,絕不是一般官僚所能使用的葬制,它充滿了王制的色彩和特徵,自然也花費了不少民脂民膏,遠非曹操“斂以時服”的純粹薄葬思想所表現得那樣簡單。

之所以說曹操高陵是薄葬也是基於王制體現出的簡化、明器化,甚至是虛擬化的表徵之上。王制的簡化表現為陵園的狹小,不封不樹,利用舊的石祠堂構件加工成為墓底墊石,隨葬的圭璧都是石質,瓦鼎很小且粗糙等等;明器化表現為一般漢墓所見的隨葬品如陶壺、陶灶、陶碗、陶勺等等;虛擬化的表現為“石牌”上的題刻文字,如“億巳錢五萬”“白縑畫滷薄”,基本等同於今天送葬死者開出的“大額存單”和“紙貨”,薄葬之意不言自明。

因此,薄葬和厚葬存在一個相對的判斷標準,曹操作為魏王的身份下葬,自然有一個與當時現實生活相符的“政治尺度”,用今天“物質化”的眼光去看待2號墓的厚與薄,難免會失之偏頗。如果綜合當時的情況來作出總的判斷,曹操高陵薄葬之特點無疑是非常突出的。

曹操高陵體現出的是漢家禮俗或是魏晉文化問題

《後漢書·禮儀志》裡明確記載東漢時期皇帝死後的一系列喪葬禮制,涉及到墓壙、棺槨、隨葬品等內容,主要有“登遐,皇后詔三公典喪事。……守宮令兼東園匠將女執事,黃綿、緹繒、金縷玉柙如故事。”“飯含珠玉如禮。”“東園匠、考工令奏東園秘器。”“三公升自阼階,安梓宮內硅璋諸物,近臣佐如故事。”“方石治黃腸題湊便房如禮。”“東園武士執事下明器。”據此,有人認為曹操高陵沒有發現黃腸題湊,也沒有玉衣和東園秘器,甚至提到曹操高陵沒有使用東漢王陵的迴廊葬制、卻使用了北朝時期流行的四角攢尖墓葬形制,隨葬品中的一些器物如多子槅、瓷器等都是東漢之後的文化特徵。這些問題直接關係到曹操高陵的文化性質是漢家禮俗或是魏晉文化。

曹操高陵從年代上講有唯一性。它顯示的時代信息就是公元220年曹操下葬,公元230年卞氏合葬,那麼,二號墓的年代自然就跨越了東漢曹魏兩個朝代,裡邊的隨葬品應當可以分成兩組,年代上有十年的差別(不過,陶器十年的差別很難判斷)。毫無疑問,出土器物中絕大部分是帶有漢代文化特徵的,如陶瓷器中的灶、耳杯、盤、案、壺、鼎、甑、罐、盆、燻爐、尊、廁、井、匕、硯、俑,以及釉陶罐、青瓷罐等,鐵器中的鎧甲、劍、鏃、削等兵器和鏡、帳構架等,銅器中的鎏金蓋弓帽、傘帽、鈴、帶鉤、環、釵、帶扣、印符等,骨器中的殘骨尺、簪等。比較引人注目的是陶質圓形多子槅,以前學界認為是魏晉文化較晚時期的東西,這次在曹操高陵的出土揭示了當時已出現這一新的文化隨葬因素。

至於曹操高陵的墓葬形制,四角攢尖墓頂的形制可以追溯到東漢中晚期的一些墓葬當中,它沒有使用迴廊葬制和“黃腸題湊”,一方面是薄葬的結果,另一方面是東漢晚期諸侯王的葬制也在發生變化,前後兩室、三室為主線的墓室成為常態,尤其是陵寢外藏系統的衰落與東漢諸侯王墓墓葬形制的變化關係密切,這是兩漢400餘年王陵制度演進的結果。此外,曹操高陵的陵園建設跨越東漢末年和魏晉時期,地表的建築先有漢家陵寢、後有文帝黃初三年的毀壞殿屋,再有太和四年卞氏合葬,短短的十餘年卻經歷了漢代陵寢厚葬文化向魏晉薄葬文化演進的關鍵時期。因此,曹操高陵的埋葬代表的是漢文化之延續,但同時又預示了魏晉時期新文化的來臨。

總之,曹操高陵的發掘及研究,不但展示了其陵寢文化的“多面性”,也給今後的陵墓研究及遺產保護提出了重要課題,如古代“事死如事生”的基本含義和層次、厚葬與薄葬的辯證關係、中國古代陵寢制度的演變特徵和階段性等等,把這些問題搞清楚了,對於研究古代陵寢制度及相關文化問題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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